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作者: 发布于:2016-09-07 15:31:39 来源:广西财政网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关情况。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财税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1.财税体制改革框架基本建立。出台了《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确立了改革目标、方向以及时间表、路线图,陆续制定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等系列具体改革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2.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比例超过了50%。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顺利启动,自治区本级开展了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并选取部分市县进行试点编制,提升财政对中长期重大任务的统筹能力。公开透明预算深入实施,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自治区本级及时公开了2015年财政预算和2014年财政决算,109个区直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各市县也按要求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根据中央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全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63亿元,其中收回各类存量资金237亿元并及时形成实际支出234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和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2015年自治区本级专项资金控制到96项,较2014年减少267项,压减比例达到73.6%,并向社会公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3.逐步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工商、质监部门分级管理改革,做好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对公安交警经费预算管理体制由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属地管理。研究法院、检察院经费自治区统一管理试点工作。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自治区下达市县转移支付1877.67亿元,增长21.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比2014年增加201.08亿元,增长23.3%,高于转移支付整体增幅2.1个百分点,占全部转移支付的56.8%,比2014年提高1个百分点。重点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此外,还对部分财政困难城区进行了财力补助。
4.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控。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缓解政府融资压力。首次自主发行政府债券共922亿元,有效地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防范债务风险。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财政部确认了我区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并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4464.8亿元。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全区债务限额。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继续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纳入设区市绩效考评范围,制定出台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实施细则、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强化了对政府债务的监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过去的五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我区国家战略全覆盖的历史机遇,有效应对各种挑战,财政实力逐步增强。全区组织收入5年累计完成9849.13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3倍,年均增长1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368.7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4倍,年均增长14.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年累计完成16295.3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年均增长15.2%,财政收支规模的壮大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民生保障有力,5年累计安排财政民生支出12562.31亿元,全力保障教育、就业、社保、医疗、文化、住房保障、农业等民生事业。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2635.77亿元。加大争取中央支持力度,累计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8608.13亿元。改革和完善对市县转移支付机制,累计下达各项转移支付资金7374.47亿元,促进各市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税制改革按中央部署稳步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逐步规范。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全区财政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但财政运行中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优势产业税收增速回落,财政持续增收困难;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平衡难度较大;财政资金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投融资改革尚需深入推进;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和损失浪费时有发生;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债务规模和偿债压力较大,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全区和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展望2016年,财政经济运行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减收增支因素带来的收支矛盾非常突出,财政平稳运行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不可低估。收入方面,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糖、铝、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税收持续低迷,金融业和商业等重点行业税收增长放缓。房地产业景气度低,房地产行业税收增速大幅回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滑。同时,中央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在短期内将直接制约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此外,2015年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成品油和卷烟消费税税率提高拉动财政一次性增收约120亿元的政策性增收因素不复存在,且构成2016年增长的基数,财政增收难度更大。类似钦州、北海石化项目能够显著拉动收入快速增长的新增重点税源项目匮乏,财政收入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2016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增长6%左右,增幅较2015年进一步回落。支出方面,积极财政政策延续实施并加力增效,财政投资规模要进一步扩大。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保障继续提标扩面,刚性支出不断增长。对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交通、水利、信息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还本付息支出大幅增加。各项改革成本也需要财力承担。因此,2016年我区财政支出将继续较快增长,预计全年增长10%左右,财政收支矛盾呈加剧之势,平衡收支压力加大。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经济形势,2016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障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支持全面启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和脱贫三大攻坚战,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清费立税,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防范财政风险,增强持续发展动力,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6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二是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积极整合资金和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控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四是坚持绩效导向,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实现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全区财政形势,结合贯彻新预算法有关要求,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60亿元,增长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034.45亿元,增长10.4%。除支持经济增长以外,支出预算安排继续加大力度向民生方面倾斜,涉及民生方面支出合计3175.18亿元,占支出总额的比重达到78.7%。
2.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自治区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3103.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078.15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9.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一般债券收入531亿元,调入资金9.12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44.2亿元,增长1%。自治区本级收入增幅较全区低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自治区本级的减收效应更显著。其中:税收收入266.5亿元,增长1.3%;非税收入77.7亿元,下降0.2%。
(2)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3103.4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71亿元,增长9.7%;上解中央支出6.9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4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885.82亿元。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71亿元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支出为92.17亿元,其余587.54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扶贫、社保和医疗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自治区本级安排“三公”经费2.7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剔除公车改革因素),下降0.7%,其中:公务接待费0.98亿元,下降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亿元,下降62%;因公出国(境)费0.57亿元,增长1.9%,主要是加大开放开发力度对外联系联络增多。此外,安排会议费1.93亿元,下降13.1%;培训费3.27亿元,增长6.9%,主要考虑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的需要。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8亿元,与上年持平,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安排情况。自治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885.82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130.1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112.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43.41亿元。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全部动用完毕。
(3)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投入。自治区筹措教育资金314.17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措义务教育阶段各项经费119.91亿元,支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农村中小学校车试点、校园足球、民族教育发展等。二是筹措专项经费31.97亿元,用于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三是安排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7.91亿元,实施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四是安排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1.4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质量提升,推动建立和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等工作。五是筹措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9.63亿元,支持各县(区)新建和改建幼儿园、支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等。六是筹措普通高中教育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普通高中提升基础能力,扩大办学规模。七是筹措教师队伍提升专项资金9.48亿元,支持中小学教师师资培训培养,并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及其他地区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等。
——医疗卫生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投入275.05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措资金151.64亿元,支持全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筹措资金6.84亿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助;筹措资金2.95亿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予以补助。三是筹措资金17.54亿元,支持为全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措资金13.59亿元,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筹措1.53亿元,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等工作;筹措资金9.45亿元,支持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四是统筹资金6亿元,继续支持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五是筹措资金1.81亿元,支持对各类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抽查检验检测和专项整治;筹措资金2.69亿元,支持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社保就业投入。自治区统筹安排社保就业投入305.69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支持设立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助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二是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对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给予补助,对入驻企业的场地和水电费适当补贴,力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统筹筹措资金115亿元,确保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四是筹措资金58.56亿元,支持对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进行缴费补贴,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基础养老金,落实丧葬补助金。五是筹措资金39.69亿元,确保各地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六是安排资金1.63亿元,支持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全区55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补贴。
——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8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筹措资金24亿元支持各类棚户区改造。二是筹措资金9亿元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和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三是筹措资金15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支持“三农”。筹措农林水资金258.66亿元,重点支持以下事项:一是筹措“双高”基地建设资金24.78亿元、“双高”基地甘蔗良种补助3亿元,支持新建100万亩“双高”基地建设。二是安排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补助资金2.1亿元,加快我区农业现代化进程。三是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5.6亿元,支持夯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础。四是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42亿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增收能力。五是筹措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1.44亿元,专项用于对权属国有、集体和个人的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及管护补助。六是筹措农机购置补贴4.85亿元,加快我区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七是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2亿元,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的统一部署,全力支持54个重点贫困县脱贫摘帽。
——科技创新。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治区统筹安排科技投入20.35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资金8.15亿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二是安排1.32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改善公益类科研院所条件和实施科学技术奖励和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等。三是继续加大对八桂学者、科学技术普及、科技场馆免费开放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
——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81.93亿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一是安排资金10.22亿元用于支持我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等。二是安排资金13.28亿元支持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三是安排资金19亿元支持市市通高铁工程。四是安排资金17.43亿元支持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加大对北部湾经济区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的投入。六是安排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8亿元、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3亿元,促进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产业升级。安排25.2亿元,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自治区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2.65亿元,支持我区汽车、机械、食品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产城互动”试点园区发展,提升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亿元,大力推进我区旅游业加快发展和升级提质。三是安排贸易发展专项资金2.7亿元,助力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我区外贸进出口规模。四是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3亿元,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全区服务业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安排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4.6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整合资金21.48亿元深入推进“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支持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等专项活动。二是安排资金3.12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1500.3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1.86亿元,增长0.8%;中央补助收入15.67亿元,专项债券收入5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60.78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01.96亿元,下降33.3%;调出资金61.2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5.13亿元。
2.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684.1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34亿元,下降8.4%;中央补助收入15.67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9.69亿元,专项债券收入5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42亿元。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0.12亿元,下降18.1%;补助市县支出42.58亿元,调出资金1.3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37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07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代编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除自治区本级以外,全区还有南宁、柳州、桂林、百色、贺州、河池等6个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中柳州市、河池市为今年首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12.59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34亿元,下降35.2%,主要是上年一次性产权转让收入较多;上年结余收入1.25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12.59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9.13亿元,增长67.2%;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3.46亿元。
2.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安排8.1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亿元,增长0.5%;上年结余收入0.32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8.12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2亿元,增长96.5%,主要用于自治区本级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及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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