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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7 15:22:56 来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四)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各区(新区)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按照市区财政体制方案规定,市本级计划安排对各区(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0亿元。其中:税收返还40.5亿元,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40亿元,地方教育附加35.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6.1亿元,体制定额结算补助14.5亿元,其他体制性一般补助28.9亿元,就业再就业资金补助区支出4.1亿元等。同时,2016年继续安排民生微实事资金10亿元,专项补助各区实施民生微实事工作。
 
  分区域安排情况,计划安排罗湖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1.3亿元,福田区28.1亿元,南山区23.3亿元,盐田区5.8亿元,宝安区38.8亿元,龙岗区29.5亿元,光明新区6.3亿元,坪山新区5.4亿元,龙华新区15.1亿元,大鹏新区4.3亿元,根据市区财政体制方案规定,需待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再予确定的转移支付122.2亿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主要取决于各区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规模和增长情况;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财随事转和体制结算等事项,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取决于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因此,转移支付在各区(新区)之间以及年度之间都有波动,不具直接可比性。
 
  2016年市本级对区转移支付初步安排情况表

  单位:亿元
 
44.jpg
 
  (五) 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部核定我市2015年债务限额为332.1亿元,综合考虑我市财政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后,我市已向财政部申请暂缓发行2015年政府债券,债券额度结转至2016年及以后年度使用。截至2015年底,我市尚有可新增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81.1亿元,在此额度内,我市可通过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上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基于现有发债额度和我市综合财力,2016年,我市暂未向财政部申报发行置换存量债务债券额度和发行新增地方债券额度。
 
  (六)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计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5年,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实施公务用车改革,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按2015年预计执行数(下同),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2.57亿元,比2015年预算控制数下降25.1 %。其中,出国(境)经费0.3亿元,比控制数(下同)下降18.9%;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亿元,下降23.1%;公务接待费0.27亿元,下降41.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以2015年市本级决算报告为准,有关“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将在另行编制2015年度本级决算草案时,再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深圳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计执行数与2016年预算控制数

  单位:亿元
 
45.jpg
 
  在编制2016年本级预算时,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控制数零增长;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保留车辆数安排,未车改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控制数零增长;因公出国(境)经费继续按零增长控制。据此,我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合计为3.4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0.37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2.6亿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0.46亿元。
 
  (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突出亮点。
 
  一是全力推动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加强基层治理,为建设现代化超大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大力支持补齐城市发展安全短板,专门安排城市公共安全专项资金150亿元;新增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注册资本金2亿元;将自然灾害防治、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以及垃圾和渣土处理、消防、危化品处置等各类事故灾难防治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优先足额保障。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发展,安排公共交通支出165.4亿元。主要是安排全市公交、燃油等公用事业补贴72.2亿元,结转安排市内高速公路回购资金32.9亿元,切实降低市民交通出行成本。加大对重点基础设施领域投入力度。安排基本建设支出520亿元,较上年增加170.8亿元,重点保障轨道交通、公路、污水管网、水环境治理、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二是优先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弥补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突出短板,支持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安排教育事务支出215亿元,较上年增加29.3亿元,重点保障基础教育以及中山大学·深圳、深圳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和特色学院增支要求。大力推进健康深圳建设,着力增加医疗资源供给,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01.1亿元。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动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新增预留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100亿元;按规定将政府住房基金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相应安排支出8.8亿元。推动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专门安排市内困难群体帮扶专项资金10亿元;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安排力度,安排对口扶持专项资金25亿元;预留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支出12亿元。加大民生微实事投入,市本级预留10亿元专项资金,按每个社区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标准,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经费保障。
 
  三是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安排科技创新类专项资金117.2亿元,较上年增加29.4亿元。其中,专门预留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20亿元;大力引进重大科技项目,安排科技研发资金24.7亿元;推动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安排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35.2亿元、未来产业资金15.5亿元;突出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安排创客基金3亿元,创客专项资金5.5亿元。着力支持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全面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各类人才政策资金43.2亿元,较上年增加20.3亿元。其中,专门预留人才政策资金20亿元。
 
  四是大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更高质量地稳定增长,加快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城市。落实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系列政策措施。专门安排提升企业竞争力专项资金100亿元;新增 “一带一路”和支持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50亿元;推动大型央企总部落户深圳,安排大型央企总部股权合作资金100亿元。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排产业发展类专项资金59.9亿元。其中,安排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3.1亿元,较上年增加28.5亿元;全面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安排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8.9亿元。
 
  五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着力保障治水提质各项工作资金需求。2015-2020年全市初步计划安排治水提质项目总投资858亿元,重点实施水环境提升、水源保护、防洪排涝等三类工程。市财政将按照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要求,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其中,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污水处理费支出15亿元、水务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另外在切块市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投资中还安排了相关管网建设经费,全力保障全市污水处理、防洪排涝、饮用水质量提升等资金需求。大力支持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安排新能源汽车发展资金38亿元,较上年增加14亿元;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安排地方电厂燃气机组发电补贴11.3亿元、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35亿元。
 
  (八)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入预计349.5亿元,比2015年预计实现数(下同)下降469亿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受土地出让进度影响,国土基金收入预计大幅减少。2016年市本级当年收入,加上结转结余收入383.6亿元,总收入预计733.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5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733.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78.9亿元,转移性支出454.2亿元。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安排调出资金160.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出72.8亿元;政府住房基金和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结余资金50亿元从2016年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从国土基金中安排的路隧专项资金、前海合作区支出等专项调出资金37.8亿元。
 
  (九)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为44.5亿元,比2015年预算(下同)增加15.0亿元,增长6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属国企经营业绩实现较好增长。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8.4亿元,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63.0亿元。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本年支出63.0亿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9.0亿元,增长85%。2016年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注资市属国资战略新兴产业母基金30亿元,注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公司10亿元,增资盐田港集团4亿元,公交股权优化整合资金2亿元,援疆建设1亿元、支持民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4亿元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6年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按照19%的比例计提8.4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比2015年预算增加7.1亿元。
 
  (十)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07.6亿元,比2015年预计执行数增加160.5亿元,增长15.3%。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45.5亿元,比2015年预计执行数增加215.9亿元,增长65.5%。当年收支相抵,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预算662.1亿元,比2015年预计执行数减少57.1亿元,减少8.1%。预计至2016年年末,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393.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1,968.6亿元,占44.8%;个人账户结余2,424.9亿元,占55.2%。
 
  (十一)落实市人大计划预算委员会初审2016年预算初步方案意见建议的情况。
 
  2015年12月17日,市人大计划预算委邀请102名市人大代表,对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各位代表提出了宝贵意见,主要是要求完善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善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
 
  市财政部门对初审意见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并及时回应代表关切,积极吸收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2016年预算编制,主要落实情况是:继续完善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优化2016年预算编制格式,完善预算安排上下年对比,便于代表审议;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九大类民生支出支持力度,2016年市本级安排九大类民生支出139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7%;切实改进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继续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将政府性基金结转收入超过当年收入30%以上部分、超过规定限额的预算稳定调节金等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盘活调入各项资金共计761亿元;有效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完善预算编制执行,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的应用。
 
  三、关于2016年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前海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的主要情况
 
  新区管委会属市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准一级财政管理权限,其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单列,与本级财政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前海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试点单位,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亦单列编制。
 
  2016年,光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60.6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6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8.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7.4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体制性补助5.7亿元,同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 3.6亿元、调入盘活存量资金9亿元和历年结余资金3.6亿元。
 
  2016年,坪山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79.9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79.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0.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78.2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和历年结余资金43.6亿元。
 
  2016年,龙华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250.1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250.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0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39.7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和历年结余资金127.4亿元。
 
  2016年,大鹏新区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53.7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5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51.2亿元,存在收支差额的主要原因是市本级体制性补助6亿元,同时调入资金30.5亿元(其中历年结余资金7亿元、预算稳定调节金6.2亿元、政府性基金17.3亿元)。
 
  2016年,前海管理局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14.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4.4亿元。其中:基本支出0.6亿元;项目支出13.8亿元,主要是前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增加2亿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市本级,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和前海管理局各项预算收支安排的详细情况,已分别单独在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2016年预算草案中具体反映。
 
  四、奋发进取,努力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一) 密切关注中央财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适应财税改革新形势。
 
  严格落实新《预算法》,科学研判财税经济形势,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继续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密切关注“营改增”全面完成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调整动向,积极维护我市合理利益,合理调整财政收入增长预期。落实中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要求,推动落实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主动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积极参与试点改革,争取税制改革的话语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二)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实现共享发展新跨越。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重点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水环境治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基层治理等领域资金需求,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原则,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切实保障十二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资金。重点促进教育发展提质提速,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支持高校及特色学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均衡化发展,增加资源供给,协调资源布局,做好“三名工程”资金保障。研究应对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探索精准扶贫新模式,改进社会救助政策,充实社会福利内涵;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工程,保障低碳环保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三)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激发企业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发展环境。完善财税激励引导机制,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向,主动承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支持自贸区和前海开发开放,充分发挥前海蛇口自贸区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后续发展能力。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和发展金融、物流、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有效运用财政资金杠杆,构建创新发展新优势。
 
  贯彻中央8号文“1+N”创新政策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要求,聚焦重点、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完善财政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升。重点加大科技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新技术重大项目等自主创新关键领域投入力度,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创新产业和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提升基础研发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聚焦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高地,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推动形成符合人才成长和发展规律、具有深圳特色的良好制度环境,提升人才吸引力。
 
  (五)切实优化预算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新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部署和新预算法要求,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以统筹财政政策、项目和资金为突破口,实施财政中期规划,建立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审核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发挥预算单位作为预算编制及执行责任主体作用,将专项资金(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资计划安排的项目分类分步骤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推进项目库建设,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编报,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以充实项目储备和做好前期工作为基础,做好动态监控,健全责任制度,提高执行效率和均衡性。继续严格控制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和“三公”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两区三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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