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7 15:22:56 来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6年1月 31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 汤暑葵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深圳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决策部署,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顺利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5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来源于深圳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海关代征税收和关税)实现7,238.8亿元,比2014年实现数(下同)增长30.4%。其中:中央级收入实现4,511.7亿元,增长29.7%;地方级收入实现2,727.1亿元,增长30.9%。中央级与地方级收入比为62:38。
我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272.1亿元,增长29.5%;非税收入455.0亿元,增长38.8%。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415.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20.0亿元,增长62.5%,加上体制性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金等因素后,总支出为4,265.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50.0亿元,全市继续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4.3亿元,增长36.7%,其中:税收收入1,373.4亿元,增长34.4%;非税收入370.9亿元,增长4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34.4亿元,增长76.4%,主要是落实国务院要求,市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投向了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基础性项目,大幅增加了支出规模。考虑与上下级财政体制关系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79.0亿元,总支出3,354.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25.0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8.5亿元,增长19.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6亿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我市基准地价标准调高,加之招拍挂溢价率较高,总地价上升导致收入较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前海土地出让收入实际缴纳价款大幅增加。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080.9亿元。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80.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6亿元,增长18.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基础建设支出;转移性支出824.8亿元,其中:补助各区支出220亿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各区分成部分,按中央关于国土收支管理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统一先列入市本级收入,再按规定转移支付给各区;调出资金221.2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以上部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7项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年终结余38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7亿元,增长114.9%,主要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利润收入和股息股利收入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6亿元,增长34.9%,主要是增加安排地铁集团注册资本金、公交股权优化整合资金等。收支结余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收支情况为全市数据。2015年,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1,048亿元,增长20.2%;预计支出329.6亿元,增长12.8%;收支相抵后,预计当年结余718.5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保基金累计结余预计3,732.4亿元。
5.2015年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按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余额限额管理。财政部最终核定我市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3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0.6亿元(主要指一般政府性债券,其本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偿还)、专项债务限额31.5亿元(主要指专项债券,其本息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截至2015年末(下同),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59.5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1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0.2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为8.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9亿元,绝大部分为地方政府债券;区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0.5亿元,主要是保障性住房贷款。
(二)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财政收入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得益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型增长,我市财政收入增势强劲,收入规模再上新台阶,增速在全国名列前茅。2015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238.8亿元,比上年实现数增加1,679.0亿元,一举跨越两个千亿元台阶。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27.1亿元,收入总量已达中等以上省级规模,增加645亿元,增量接近于2007年全年我市地方级收入规模。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第三,增速分别比全国地方级和广东省高21.5和14.8个百分点。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3.6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2015年,我市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3%,高于全国地方级和全省的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税收比重为75%,对整体税收增长的贡献达76.5%。第三产业税收实现2,878亿元,增长31.7%,增速快于第二产业(8.3%)23.4个百分点,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近70%,比上年同期提高4.2个百分点。税收规模前四大行业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业合计占整体税收的比重达到71.6%。税收产业和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现了我市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的发展成果。
2.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5年,市财政全面落实国务院规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45.3亿元并统筹安排使用,投向了轨道交通三期建设、机场三跑道及T4航站区围填海工程、市内高速公路回购、平湖医院建设、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保障性住房回购以及天然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一批事关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除此之外,市财政还进一步加大了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安排基建资金432亿元,全力支持推进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市本级各类专项资金支出共计实现170亿元,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创新财政扶持产业经济发展方式,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5年8月21日,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目前我市已拟定第一批13支子基金投资计划,子基金总规模达573亿元,引导基金进入实质性运作。全年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平台共计开展738笔再担保业务,涉及金额55亿元,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降低融资成本。2015年,全市九大类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373.5亿元,增长63.2%;12项重大民生工程全面推进,年度投资超300亿元;市政府118件年度民生实事共计完成支出339亿元,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项目资金需求。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节约行政成本。同时,积极贯彻财税减负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143亿元,全市“营改增”为企业减负211亿元,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暂免征收营业税等各项优惠,全年共计减免各项税收698亿元。
3.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受盘活存量资金调入预算规模较大等因素影响,2015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支出进度整体偏慢。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财政积极与各部门一一对接,主动谋划重大项目支出,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建立了支出进度通报机制,逐级分解支出任务,按旬通报重点单位支出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对与GDP核算相关的八项支出、118项民生实事等重点项目支出,逐个部门、逐个项目抓落实,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
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市财政更加注重对预算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落实新《预算法》,多次举办对市区各预算单位的专题培训。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支出功能科目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强化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能力,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调入公共预算的资金超过220亿元。启动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市本级完成集中支付约240万笔,比上年增加了37.5万笔。全面实施国库现金管理,2015年现金管理总额度为1,960亿元,实现利息收入25亿元,较以往活期模式增收21亿元。主动开展业务流程简化和职能优化梳理工作,简化优化105项工作事项流程。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日趋完善,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调入公共预算和补充社保基金外,严格限定用于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企政策性补贴以及资本金注入等。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全面落实支援新疆喀什和对口帮扶汕尾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区建发集团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深圳特区一体化,实现城乡社区共同发展,营造优良城市环境;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推进市属国企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市属国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5.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持续增加,支撑能力有效增强。
我市加强扩面征缴,以“应保尽保”为目标,完善征收经办制度、征收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提高征收工作效能,力促社保基金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增长20.2%,完成当年收入预算的101.7%。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险种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3,732.4亿元,比2014年底增加718.5亿元,社保基金支撑能力有效增强。
(三)落实市人大对2015年预算决议的有关情况。
2015年6月3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2015年市本级预算,同时对2015年预算执行管理提出了四方面决议,主要包括严格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等。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积极落实,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我市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动优化升级财政信息系统,全面适应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主动开展业务流程简化和职能优化梳理工作,力争在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法要求,明确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机制,主动谋划重大项目支出,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2015年8月份以来,我市公共财政支出进度在财政部考核中连续4个月排名第一,全年与GDP核算直接相关的八项财政支出增长23%以上,成效显著。
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我市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途径,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数据。依法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财政部门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完成市领导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每月稳增长专项审计等。同时,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对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
此外,2015年市财政部门受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1件,受理政协委员提案57件,均已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市财政部门与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积极主动沟通,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现阶段无法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研究推进,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良策转换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总体来看,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部门预算到位率不高,部分专项资金计划可执行性不高,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有待加快,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借此机会,我就“十二五”期间的财政工作向大会作简要汇报。
“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民生福利持续改善。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带动下,我市财政收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财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各项财政管理与改革工作深入推进。
(一)财税规模和质量实现新跨越。“十二五”期间,深圳辖区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实现2.6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倍,其中:累计实现中央级收入1.7万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倍;累计实现地方级收入9,363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4倍。中央和地方收入占比为65:35,收入总量双双实现翻番。“十二五”期间,深圳税收收入占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总体保持在85%左右的较高水平。
(二)民生保障水平实现新提高。“十二五”期间,深圳财政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同时更加注重发展成果为全民共享。五年间,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占财政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从2010年的51%提高到2015年的67.4%,提高了16.4个百分点,全市财政用于九大类民生领域的支出累计6,734亿元,年均增长近30%。
(三)财政支出结构实现新优化。“十二五”期间,市财政部门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累计安排基本建设资金总额超过2,700亿元,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累计安排各类专项资金1,120亿元,加快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税收结构显著优化,“十二五”期间全市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57.1%提高到69.4%,提高了12.3个百分点,财税经济呈良性协调发展态势。
(四)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新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夯实财源基础,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五年间共减免各项涉企涉民行政事业性收费18亿元;“营改增”试点给纳税人减负429亿元;累计实现出口退税5,103亿元。在切实保障各项建设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消化了自2003年以来政府通过统筹贷款方式安排的862亿元基建资金缺口,2015年再通过财政库款调度,支持龙岗区提前偿还了地方政府债务116亿元,为我市债务负担最重的区减轻了“包袱”。我市总债务率在全国副省级以上政府中最低,财政保障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五)财政改革和管理实现新突破。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建立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2014年起实质性推进全口径预算,全面细化预算编制。撤并整合专项资金,增强财政资金聚合效应。在全国首创对扶持产业发展类事前资助项目资金实行委托商业银行监管制度,延伸银行对产业专项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从源头上防控了廉政风险。提升政府采购执行效率。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逐年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预算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2016年本级预算草案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领调控作用,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新动力。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我市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二)2016年市本级预算编制执行的主要变化。
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计部门意见, 2016年我市将进一步改进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主要调整如下:
一是落实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和预算可执行性。2016年起,切实强化各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将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和政府投资计划分类分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46.5%,比2015年大幅提高33.5个百分点。同时,按实际可支付规模安排预算资金,提高当年预算可执行性。
二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继续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管理运作政府资金、资产和资源,提高财政综合统筹能力。强化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2016年起将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从10%提高到19%。加强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按实际支付需求优先保障。完善预算执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府投资支出定期清理机制。
三是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增强单位预算管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允许单位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调剂项目支出,提高部门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预算单位按存量项目规模的2%-5%编列部门预算准备金,预算执行中临时新增工作原则上循部门预算准备金统筹解决。严格控制上年结转规模,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外,其余未执行完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结转,确需继续执行的,纳入下年预算重新安排。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切实优化预算编制执行。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率。预算绩效目标与项目支出预算同步编报,凡绩效目标编报不规范的项目原则上均不予安排。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的预算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逐步扩大预选供应商采购的品目范围。简化进口产品采购审批程序,试行部门采购,深化商场供货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预算编制方式调整将导致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以及预算科目之间不可比。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展望2016年,我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预计2016年我市公共预算收入有望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增速,维持平稳增长。另一方面,2016年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原分享3%部分全部上划中央,预计影响全市收入增幅1个百分点以上。同时,中央今年将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并可能对“营改增”全面到位后的中央地方收入分配格局进行调整。但由于改革具体方案和时间进度尚未明确,目前我市公共预算收入暂按现行体制安排。若年度执行中中央出台相关调整政策,将另行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基于上述考虑,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3,055亿元,比2015年实现数(下同)增长12%。其中,税收收入2,557亿元,增长12.5%,非税收入498亿元,增长9.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结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以及调入资金等,总收入预计为4,084亿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4,084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84亿元,其中各行政区支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代会审议批准。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表
单位:亿元
主要受2016年取消市本级专享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地方分成、市本级专享的金融保险营业税2015年基数高等因素影响。其中:税收收入1,481亿元,增长7.9%;非税收入414亿元,增长11.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与区体制结算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004亿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财政部规定,上级补助收入先全部列入市本级收入,属补助区部分再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各区。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表
单位: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为3,004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04亿元。市本级总支出扣除上下级财政体制性支出560亿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亿元和增设预算周转金60亿元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2,373亿元,主要的重点领域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亿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下同)增长5%;公共安全支出157亿元,增长93%;教育支出215亿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118亿元,增长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9亿元,增长154%;医疗卫生支出101亿元,增长34%;节能环保支出133.4亿元,增长4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3亿元,增长52%;住房保障支出134.4亿元,增长208%。
2016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明细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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