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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部门决算

作者: 发布于:2016-09-02 10:01:4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网站
  四、关于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4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128.21万元,支出合计15,975.89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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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公开05表)
 
  (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5,97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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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15,97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机构运转和日常管理支出。主要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的各项支出,由两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厅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和维修、办公楼维修、水电、保洁、绿化、安保、电梯运行维护和保养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机关行政管理专项经费。即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落实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法》、《档案法》的要求,开展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党建工作的要求,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的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开展群团工作,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
 
  (2)财政信息宣传和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支出。主要由三方面的支出构成:
 
  一是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经费。通过国家和自治区主流媒体宣传财政政策,维护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编辑、印刷《内蒙古财政》、《信息参阅》、《调研报告》等内部资料;会同信息中心制定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实现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财政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内部信息联网维护费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众网等网站的维护费。
 
  二是法治宣传工作经费。大力学习宣传新《预算法》:在内蒙古日报开设学习贯彻预算法系列专题;开展新《预算法》进党校专题讲座。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举办了全区财政系统法制工作培训,开展《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组织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经费。推进全区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开展盟市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考核—公众评价工作;下发了2014年度盟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考核指标说明;制定《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考核指标》。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出台《内蒙古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财政部《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全国财政“六五”法制宣传教育验收方案》部署和要求完成“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3)预算编制工作支出。主要由两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全区和区直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经费。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开展自治区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和汇总编制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工作,相关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对区直部门(单位)申报的预算组织专家集中封闭评审,政策文件资料汇编、批复的部门预算文本资料印刷,部门预算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二是其他预算编制经费。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形成完整的预算体系。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改革。出台了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启动自治区本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本级各部门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4)财政决算工作支出。主要由三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全区财政决算工作经费。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财政总决算暨部门决算工作。二是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工作经费。根据《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关于实行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工作。三是其他决算工作经费。按要求开展政府性基金决算、国有资本经营决算、企业财务信息资料统计。
 
  (5)会计考试培训与管理支出。主要由四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会计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经费。根据《会计法》、财政部第73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全国会计考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织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二是会计人员管理经费。根据财政部第73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全区会计人员及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制作。三是会计制度培训经费。按照财政部第72号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开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宣传、学习、培训。四是注册会计师考试。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规定,组织全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6)财政票据印刷工作支出。主要由两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全区财政票据印刷经费。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负责全区财政票据统一印制,主要包括下列票种: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网络打印票据)、学校收费票据、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和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等。全区财政票据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票据工本费。二是全区罚没票据的印刷经费。根据《行政处罚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全区罚没收入票据、银行代收罚没收入票据、没收物质票据、暂扣款物票据和罚没定额票据等罚没票据的印刷,不收取工本费。
 
  (7)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支出。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和《自治区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付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全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追踪问效,按规定标准向招标入围的受托机构开展的自治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评审和财政专项资金核查支付评审费。
 
  (8)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支出。主要由两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全区财政信息大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经费。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建设全区财政信息化应用支撑大平台,自治区财政至各盟市、旗县的财政工作专网线路升级改造费用由自治区财政统一负担。开发财政暂付款台账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对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本级国库支付电子化实施工作,完成测试环境的搭建和联调、财政端和人行端所需软、硬件的技术论证和政府采购工作。开发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库模块,规范供应商行为,加强管理。建立财政人员基础信息核查平台,确保财政人员基础信息的正确性。社会保障管理系统开发前期需求调研。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需求调研工作。做好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增加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财务指标统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为财政医疗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引入做好相关工作。整合会计服务、政府采购服务、注册会计师服务,建立财政厅微信平台,着手开发财政信息查询APP,充分发挥财政服务和宣传功能。二是金财工程维护经费。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区实施金财工程,我厅负责承担自治区财政厅机房与网络运行维护费、财政业务系统维护费(含工资统发系统维护费、内网邮件系统服务系统维护费、趋势防病毒维护费、内网后台维护费、本级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维护费)、财政厅财政工作专网通信租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络维护费。
 
  (9)预算绩效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支出。主要由三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经费。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聘请专家对区直申报的区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区直专项资金和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委托中介机构和聘请专家对有关重点支出项目或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支出项目、加强对全区财政系统、区直单位财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调研等。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经费。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优化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行政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提高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管理水平,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化管理,对区直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及资产管理卡片信息质量进行检查。。三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收经费。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进行征收、使用、稽查、检查;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检查。
 
  (10)全区国库工作支出。主要由两个方面的支出构成:一是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经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编报、印发月报表供各级党政领导参考。二是国库系统网络建设及维护经费。目前,自治区本级已建立国库集中支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国库动态监控等国库信息系统,财政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均通过信息系统完成。
 
  (11)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支出。主要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费和项目管理费。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文件的规定,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工作。
 
  (12)全区财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支出。根据《中组部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全区财政系统盟市处(局)级干部培训、旗县区财政局科(局)长、基层财政干部、青年干部业务培训等。
 
  (13)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支出。主要是专项检查工作经费。用于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检查、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国债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检查、区直财政收入和专项支出检查、区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支出。
 
  六、关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公开06表)
 
  (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总体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5,360.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33.07%。其中:人员经费4,767.37万元,占比88.93%。公用经费593.06万元,占比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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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为4,767.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7.95万元,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的75.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贴;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全勤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9.42万元,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的24.1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生活补贴、去世人员抚恤金、遗属生活费、按规定由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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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支出公用经费593.0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91.43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99.73%,主要用于维持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水电、邮电、取暖、差旅、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63万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0.27%,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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