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5年省级和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2 09:59:50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网站
(二)奋力推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
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四本预算上报人大审议,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二是改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2015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比重达到53.3%,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财力分配更加向基层倾斜。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制度办法,强化督查和追责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盘活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共清理收回127.1亿元,存量资金规模较2014年末下降了87%。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和内容外,各级政府全部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省级、州(市)本级和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率分别达到了95%、100%、100%,首次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券调整方案。五是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18个项目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个数排名全国第二位,总投资额达732.3亿元。积极发起云南省PPP融资支持基金。六是大幅压减整合专项资金。2015年,通过采取“撤销一批、压缩一批、合并一批、调整一批”的方式,省级专项资金减少581项,较上年压缩了46%。七是规范国库收付管理。实现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八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方案,明确政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包含5大类289项的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24个省级部门首次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九是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围绕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积极探索省级事权与支出责任,逐步理顺省与州(市)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十是落实税费改革政策。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做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准备工作,按国家部署组织开展了税收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十一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围绕中央宏观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将财政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十二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健全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征管稽查。
(三)着力抓收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同征、同缴、同管,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全力争取中央支持。2015年,抓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大好机遇,坚持实施“三三制”工作方法,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争取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居全国第一,澄江、宁蒗等4个县新增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我省首次被纳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争取并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567.4亿元。三是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及时兑现粮食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四项补贴资金54.2亿元。筹集55.8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省级筹集18.1亿元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加快推进100个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比上年增加2个,达到91个,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基本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省级筹措财政扶贫资金61.1亿元,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四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省完成教育支出767.5亿元,为全省603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全省26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支持全省52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认真落实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五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顺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资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筹集就业创业资金10亿元,新增扶持10万人创业。筹措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补助88.4亿元,实现企业养老金11年连续提标,月人均水平达到2170元。筹措财政补助资金151.8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参合缴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六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筹措资金3.9亿元,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筹措资金2.6亿元,落实对乡村医生收入待遇的补助。筹措资金4.7亿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七是统筹协调保运转保稳定。顺利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支持实施旅游强省战略和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研究制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级统管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全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禁毒斗争、反渗透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开展。
(四)强力抓整改,认真落实人大决议、意见和审计建议
认真研究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对预算的决议及省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积极吸纳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着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一是完善预算编审体系。认真落实省级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一下、二上、三下、四调整、五批复、六分解”的预算编制流程。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项目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省级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7.9亿元,全部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等重点项目。三是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督查约谈和回收机制,督促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到期未执行完毕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平衡预算。省级累计收回未按季度拨付的资金共计10.8亿元,预算执行进度创2000年以来最好水平。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行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对150个省级预算部门所有财政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目标审核。将评价的对象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及管理等方面,积极构建由绩效管理结果反馈运用、激励与约束、考核、部门整改、问责、信息公开等六项机制组成的结果运用体系。首次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范围。在全国县级财政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中,我省有22个县(市)进入前200名,居全国第二位。在财政部201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我省被评为“优秀”等次。五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在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统计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督促各级政府科学合理举债、用债、偿债,防范和降低债务金融风险。
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年度建议办理任务。同时,扎实做好2013—2014年办理结果为B类,即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答复件的续办续复工作。
三、下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2016年前6个月,全省财政收入开局良好、财政支出增势平稳。但受政策性减收与经济下行调整的双重因素叠加影响,特别是实体经济困难向财政领域传导更加明显,2016年财政收支的矛盾更加严峻。一方面,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和实行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收约100亿元;受卷烟“三降两升”(产销下降、结构下降、利润下降,库存上升、成本上升)影响,卷烟工业税收减收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约36亿元,财政增收乏力成为全省各级财政的普遍问题,预计从下半年开始,收入增幅将逐步回落。另一方面,各级财政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压力巨大。加之,落实去产能政策的配套及支持政法改革和保稳定的新增支出事项较多,部分县级财政收支平衡面临较大困难,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同时,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看,在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亟待加强;财政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一些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和会计核算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部门下级单位预算管理基础较弱、问题较多;有的领域和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沉淀较多,管理使用不规范,使用效果不理想;年终结算清理力度不够、财政决算与部门决算的衔接仍需加强;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工作需进一步加快等。对此,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将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收支任务完成,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加快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水平。
(一)改进预算控制,强化硬约束。一是完善省级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认真落实《预算法》关于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规定,将预算管理由年度平衡扩展到周期性平衡,并与中期财政规划有效衔接,使年度预算编制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改革方向。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科目和支出用途随意调整,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和督查通报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三是严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健全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察及督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对存量资金的监督检查,强化督查和问责力度。四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出台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增强部门预算公开责任意识,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以公开促管理。五是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认真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重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不断创新会计监督检查方式,推进覆盖全省各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与人大沟通机制,切实根据人大审议意见改进工作。
(二)强化宏观调控,着力稳增长。一是切实加强收入管理。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劲头不松”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层层传导收支责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征收过头税。充分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平台,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征缴入库。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化促进非税收入增收。二是切实加大向上争取。贯彻“三三制”工作法,密切跟踪中央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调整情况,加强财税部门联动,切实争取我省利益最大化。完善争取目标考核机制,注重资金争取实效。三是逐一梳理财政支持“三去一降一补”的具体措施,加快形成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政策框架体系。四是建立数据收集和共享机制,加强财政、统计、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宏观经济运行趋势预测水平。五是加大力度培植财源。着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促进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切实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烟草下滑势头,保持建筑业平稳快速发展,着力提高产业效益,夯实税收增收基础。六是切实扩大有效投资。认真落实以“五网”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投资,全力推进“四个一百”项目建设,实现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财政增收。
(三)健全管理体系,切实增绩效。一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提升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改进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测算方法,进一步提高民族、边境、贫困、资源枯竭等地区的财力水平。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积极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退出和定期评估机制,严格控制新增专项,优化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式。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有机融合,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加大绩效管理结果在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中的应用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将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三是推进县级财力保障,确保民生政策落实。有效激励约束县级财政认真落实《预算法》和深化财税改革的各项要求,提升县级财政综合管理水平,切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四是健全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形成日常督促检查、专项督查督办、跟踪追责问效三位一体的督查工作机制,促进年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加强债务管理,从严控风险。一是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按照“合法合规、真实完整、收支平衡、风险可控、公开透明、强化绩效”的原则,将地方政府债务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并细化预算编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执行。二是加强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对照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自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三是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研究政府债务化解规划方案和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新增债券分配与债务风险挂钩,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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