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5年省级和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2 09:59:50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网站
——2016年7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财政部审核批复的云南省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
一、2015年全省和省级地方财政决算主要情况
2015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省政府财政部门围绕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各项决议,积极落实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全省决算总体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08.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0亿元,增长6.5%。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32万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71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4.8亿元,增长6.2%。支出决算数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减少694万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1亿元,加上我省发行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73亿元、置换债券828.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53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1.7亿元,调入资金281.3亿元,收入总计5937.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2.8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28.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8.3亿元,调出资金5.1亿元,预算周转金安排使用0.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8.4亿元,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减少7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5.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3.3亿元,增长8.8%。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32万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1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8亿元,下降5.2%。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减少48万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不含滇中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3亿元,加上我省发行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73亿元、置换债券828.4亿元,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534.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1.9亿元,调入资金164.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54.8亿元,收入总计445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亿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92.4亿元、债券转贷支出734.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49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8.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0.7亿元。
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年终结余减少2.2亿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整理期与各地办理土地出让收入清算后,计提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减少2.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减少37.1亿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增量返还政策进行规范的要求,2015年支持省级工业园区发展的补助转入下一年度预算办理;二是办理年终结算时,实际对下结算补助资金较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预算数有所减少。
特别需要报告的是:一是此次决算草案中的省级调整预算数与2015年9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省级调整预算数不一致,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与调整预算均包含一部分省对下专项补助。而决算草案中的省级调整预算数不包含下达下级的补助,另外还包含中央补助反映在省级的支出。二是2015年年初安排预备费25亿元,年度中使用了10.1亿元,主要用于抗震救灾、维稳等不可预见性支出,年终剩余14.9亿元平衡预算。三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省政府债务余额622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242.9亿元,专项债务1985.7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20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92.7亿元,专项债务10.7亿元。经财政部核定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查批准,我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628.1亿元,其中:省级限额1205.6亿元。2015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低于核定限额399.5亿元,其中:省级低于核定限额2.2亿元。2015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共计1567.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09亿元(一般债券173亿元,专项债券36亿元),置换债券1295亿元(一般债券765亿元,专项债券53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券63.4亿元(全为一般债券)。省级使用债券267.1亿元(全为一般债券),其中:新增债券74.7亿元,置换债券129亿元,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券63.4亿元。2015年,我省新增债券209亿元主要用于综合交通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鲁甸、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社会效益突出的公益性重大项目;我省置换债券1295亿元用于清理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2.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9.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9.5亿元,下降43.5%。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6.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1.2亿元,下降28.9%。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减少2057万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402.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56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0亿元,调入资金8.2亿元,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19.3亿元;基金预算支出446.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30亿元,调出资金150.3亿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92.4亿元,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减少5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基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部分当年收取的基金无法形成支出,需结转到2016年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201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6.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2亿元,下降54.2%。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一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4.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4.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亿元,增长13.1%。支出决算数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减少2万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不含滇中新区本级):基金预算收入62.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56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9.6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0.9亿元,收入总计782.8亿元;基金预算支出34.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56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5.2亿元,调出资金85.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基金结余21.7亿元,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增加6.5亿元,主要原因是省与中央、州(市)办理结算后,各地上解增加。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714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2.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52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提高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益上缴比例。其中:利润收入3752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786万元,产权转让收入2599万元,清算收入5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5万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5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75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和转移性支出减少。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万元,农林水支出17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755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129万元,其他支出7101万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1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5万元,上年结转6549万元,收入合计546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526万元,调出资金671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3364万元。
201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49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840万元,增长24.4%。收入决算数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减少915万元,为决算整理期调减的中央补助收入。其中:利润收入2994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973万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60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0万元,下降1.6%。支出决算数比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整理期调出资金增加和转移支出减少。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2万元,农林水支出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163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000万元,其他支出5192万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5万元,上年结转1569万元,收入合计374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9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15万元,调出资金382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57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91.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5.5亿元,增长14.9%。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建立覆盖城乡的保险制度,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会保险事业投入,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11.3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27.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2.4亿元,增长14.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待遇提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和其他险种新增参保人员支出等。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减少7.3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91.5亿元,支出727.4亿元,本年收支结余164.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060.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24.3亿元。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本身需要个人账户积累以保证未来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个人账户积累;其他社会保险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为确保待遇支付,需留有适当结余。
201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亿元,增长25.3%。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和财政补助资金增加。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16.5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2.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2亿元,增长31.9%。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待遇提标。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数相比,增加15.3亿元,属决算整理期正常变动。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3.3亿元,支出112.6亿元,本年收支结余60.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316.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77.2亿元。
二、2015年预算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现代财政”的目标,按照“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工作总思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的总基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改革创新,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突出。
(一)全力稳增长,助推“十二五”规划圆满完成
一是及时构建稳增长财政政策体系。在省政府稳增长27条政策措施基础上,又出台15条稳增长配套措施,重点从筹措资金、争取中央支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综合发力。二是认真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贯彻实施小微企业减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全省减免各项税收约340亿元。及时下调全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全面清理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了32项重复性收费,企业税负明显下降。三是加快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大力规范和引导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筹资20亿元组建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加快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采取财政贴息和股权投资、后扶持等方法,创新财政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方式。四是积极筹措重点领域建设资金。全省共筹措综合交通建设资金604亿元,超额完成综合交通三年攻坚战的投资任务。安排省级“一水两污”专项补助资金5亿元,新建全省城市污水管网1098.2公里、18座垃圾填埋场渗滤处理设施及282个建制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足额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0.5亿元,支持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21.39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筹措资金16.5亿元支持滇池、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筹措资金5.3亿元支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筹集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73.5亿元,助推“森林云南”建设。筹集省级资金17.1亿元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筹措资金155.4亿元,全力支持鲁甸、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五是积极支持产业发展。筹措资金23.9亿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电子商务、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基础稳固的财源体系。新增安排科技经费4.6亿元,比上年增长37.6%,重点支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六是大力支持对外开放。支持瑞丽、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及河口跨境经济合作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认真兑现出口退税支持政策。
经过不懈努力,“十二五”期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的871.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08.1亿元,年均增长了15.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0年的2285.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712.8亿元,年均增长了15.6%,助推“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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