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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四川为何扩充征集法律类政采专家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6-08-31 19:04: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近日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了解到,四川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评审专家征集力度,扩充民商、经济、知识产权等法律类评审专家的数量,以适应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财政支持经济方式转变的改革要求。

 
  据记者了解,四川省一直推进PPP模式,今年推出首批全省PPP示范项目20个,总投资176.95亿元。此次示范项目遴选引入专家评审机制,采取资格审查和量化评分的方式,对项目识别、准备、采购三个阶段进行全过程评价,对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进行全方位评审,确保遴选项目权责关系清晰、采购程序合法、项目管理规范。
 
  另外,《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2015年12月发布,明确六类服务当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其中法律服务被列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
 
  据悉,此次专家征集在专业品格方面严格把关,进一步强化评审专家资格初审工作。一是加强符合性审查力度。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网上注册的信息和书面资料是否一致,职称、学历、工作年限等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二是加强关联性审查力度。认真审查申报人的专业技能与申报的评审品目之间的关联性,防止评审品目过多过滥,出现专家“不专”的问题。三是加强执业品行审查力度。认真审查申报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按照规定到当地检察部门查询申报人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除了做好评审专家资格审核外,《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评审专家教育培训,包括拟聘评审专家岗前培训和评审专家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进一步做好评审专家执业监督,促进评审规范。一方面强化处理处罚工作。另一方面强化执业情况反馈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处理处罚信息报送,加强基础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评审专家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将评审专家处理处罚相关文书报送财政厅,由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据此对评审专家信息予以技术屏蔽。同时,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评审专家的违约处理和行政处罚信息季度统计情况报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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