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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财政局多举措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稳步前进

作者: 发布于:2016-08-31 16:00:45 来源:财政部网站
  今年以来,庐山市财政局创新思维、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有力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成效明显。上半年,该市政府预算采购资金21067万元,实际采购支出资金18910万元,节约资金2157万元,资金节约率10.24%,集中采购率达到了98%以上,信息公开率达到了100%。
 
  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一是细化采购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约束力,切实减少采购预算的调整和追加行为。二是加强采购管理与采购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标准体系,杜绝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超标采购等现象发生。
 
  二、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宣传,引导采购单位深化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采购的法治观念,努力提高各采购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自觉性,让社会各界真正接受、理解并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三、建立社会代理机构的选择机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全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由采购人在项目实施前,自行选择三家以上的社会代理机构作为备选,再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中一家进行项目代理。既保证采购人自主选择的权利,又防止社会代理机构勾兑采购人的不良竞争行为。
 
  四、建立履约验收的监督把关机制。明确采购人负责验收的主体责任,细化组建验收小组的要求,建立采购验收预告制度,并允许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监督。同时通过委托集中采购或专业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大比例随机抽检,确保严格把关。
 
  五、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以“公开化”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手段,通过细化采购执行环节的操作规范,将包括采购人需求、评审现场视频、中标明细等在内的所有环节对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将整个政府采购活动主动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二是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专家进行评价和供应商、专家、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评价的机制,实现各采购参与人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形成内部监督体制。三是通过财政部门统一建立产品价格信息、供应商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对采购价格异常、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等实行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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