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减轻建设单位负担
锦州财政:为政府购买服务买单
作者: 发布于:2016-08-31 15:50: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年初以来,锦州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的规定,全额由财政买单切实减轻了建设单位负担,用实际行动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改变了付费主体,即由原来的项目建设单位支付服务费用,改为政府向评估机构支付费用,所需资金全额由财政负担。目前,市财政已在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城建计划中分别予以安排,预计全年支出300万元,近100个建设项目将直接受益。切实减轻了建设单位负担,用实际行动改善和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支持全市经济发展。
为有效地履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审批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财政严格依照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辽宁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综〔2015〕945号)文件精神,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实行政府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5家工程咨询机构,为我市2016年至2017年项目评审进行服务。年初以来,我市共有南山公园、城市综合管廊、南山热源厂、棚户区改造等19个项目履行了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支付评审资金76万元,共节约财政资金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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