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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拒绝“老赖”参与政府采购

作者:北梦原 发布于:2016-08-27 09:56:38 来源:中工网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老赖”挡在了政府采购的大门外。《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通知》指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进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是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重要举措,对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高效开展市场经济活动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
 
  随着近年来采购规模的扩大,政府采购带来的市场引导效应越来越突出。去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21070.5亿元,首次突破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1%。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是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对相关主体进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是落实诚实信用原则的有效方式,对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改善营商环境、高效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具有重要作用。
 
  2014年年底,财政部参与多部委开展的不良信用记录联合发布活动,启动建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去年2月,财政部首次正式公布该“黑名单”,集中曝光全国59家代理机构、252家供应商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被处罚情况。
 
  有专家表示,政府采购领域的“老赖”被曝光,震慑了相关企业,提升了行业正能量,有利于引导行业走向良性竞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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