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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迈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第一步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5:43:29 来源:内蒙古日报

   近年来,随着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以社区为依托,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的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区广泛推广。“越来越多的社区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但社区工作人员数量和提供服务的专业化程度有限,所以必须要有专业化的社会力量来帮助其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适应老龄化社会、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高辅说。

 
  自治区此次的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购买了7个方面的服务,包括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文化宣传和社会组织宣传、社工人才培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孵化、自治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档案管理。其中,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购买比重最大,达到100万元。
 
  “政府购买的这些服务,一部分是百姓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如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文化宣传、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一部分是结合社会实际需求和我区社会组织承接能力来确定的。”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何成木说。
 
  购买服务项目确定后,自治区民政厅官方网站和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有多家社会组织报名。通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包括资格预审、入围谈判,到最后的招标公示,最终确定64家社会组织成为首批承接服务的主体。今年1月15日,自治区民政厅与这64家社会组织签订了3个月的服务合同。
 
  “跟以往的补助社会组织不一样,这次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完全按照市场化规律运作。”何成木介绍。
 
  买得到更要买得值,把钱花在刀刃上
 
  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过程中,政府出钱购买服务、社会力量有能力承接服务、服务对象需要服务,三者缺一不可。群众最需要哪些服务?如何能够买得到服务?如何能够买得值,把钱花到刀刃上?
 
  “了解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服务,选出有能力提供规范服务的社会组织,是解决买得到的关键。”何成木说,自治区民政厅深入社区,了解群众需求后,才最终确定了购买服务的内容。之后,他们委托招标公司按照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对申请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考核,选择最优秀的社会组织承接服务。
 
  在保证买得值的问题上,民政厅首先成立了购买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执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执行要求》,引导社会组织提供规范服务。其次,与社会组织签订了购买服务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对这些社会组织进行培训,让他们知道怎样承接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怎样规范内部管理和提高执行能力、如何通过政府的评估验收。最后,对受益对象进行回访,了解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究竟怎么样。
 
  民政厅还起草了项目评估验收办法,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不予退还履约质保金,还要追回相应部分服务资金。同时实行黑名单制度,验收不合格的承接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没有申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
 
  在国外和发达地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已经是一种惯例,但对我区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虽然其它省区市有一些好的经验,但在我区可能水土不服,不能照搬照抄。“民政厅是政府开展购买服务试点的第一家,我们的任务是为自治区党政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摸索出路子,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同时也是摸索政府职能转移、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的一次尝试。”何成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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