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制定会议定点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5:02:31 来源:财政部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市财政局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印发了《天津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会议定点管理的原则、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的确定、会议定点场所的变动调整以及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办法》明确,会议定点场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控制价格按照不高于《天津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确定,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调整一次,各场所在协议期内不得提高协议价格。
《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的一项具体措施,对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加强和改进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