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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强化金融管理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作者: 发布于:2016-08-19 08:52:40 来源:广西财政厅
  “十二五”以来,广西财政持续创新机制,以做大农业保险、推进PPP改革、引导金融服务弱势群体创业就业等工作为抓手,共筹集资金200多亿元,通过奖励、补助、贴息、风险补偿和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多方位撬动、引导金融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实体经济,支持金融创新发展,扶持地方金融企业做强做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完善充实财政金融管理相关职能,更好地推动财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设机构和厅属单位职责范围及其工作关系划分暂行规定》,将“地方金融处”更名为“金融处”,明确该处承担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业务,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国有资产产权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等职责,新增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管理工作,以及参与渔船财产保险和渔民人身意外保险等渔业互助保险、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
 
  8月10日,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同志率队到金融处开展调研,听取金融处的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分管副厅长董仕军同志指出,金融处组建以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研究、谋划改革,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十二五”时期的不懈努力,在财权与事权紧密结合的基础上打开了一片新局面,将财政金融工作主动融入到财政建设中,有效服务政府决策,成绩值得肯定。黄伟京厅长对全区财政金融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表示厅党组对金融处所做的工作是满意的。同时黄厅长还指出,做好财政金融工作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空间广阔、大有作为,希望金融处能够再接再厉,按目标、按职责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黄厅长对下一步财政金融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创新思路,以小博大。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遵循问题导向,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撬动经济发展。
 
  二是坚持用好政策,惠及民生。全面梳理完善现有的财政金融政策,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普惠民生政策作用,积极培育、壮大再担保领域,加大力度扶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等途径增强实力,支持地方金融发展壮大。对各项政策要经常“回头看”,不断精准政策定位,提升政策效率,强化政策效果。
 
  三是坚持积极稳健推行PPP改革,促进项目落地。要加强指导,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落实好责任、选好项目、做好宣传、搞好推介,针对问题重点突破。同时,要研究财税支持政策,对PPP改革给予实质性的支持。
 
  四是坚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对地方金融企业不仅仅要给予政策,更要从防范风险、规范管理的角度抓好财务监管。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督促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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