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347~349政采信息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9 08:43:5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四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矿业大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214-164103043YSY)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二纬路22号帝达东谷国际7号楼
被投诉人: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602室
采购人:中国矿业大学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
地 址:中国南京长江路198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天津三英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因对被投诉人江苏舜天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分阶段没有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分,尤其是对其产品性能、品质和销售业绩方面的评分不公; 2.中标人苏美达提供的售后及业绩证明是生产制造商提供的,其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条例进行招标评标工作;4.评审委员会的部分评审专家与中标人之前有过多次合作关系,在本项目中不具有评审资格。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2,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19条第(一)项规定,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中国矿业大学予以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责令舜天机械就未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对舜天机械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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