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宿豫 出台问责办法加强招投标市场管理

作者:马道刚 发布于:2015-06-12 15:37: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的管理,促进招标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秩序,江苏省宿豫区出台《宿豫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问责办法》,从三个方面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管理:
 
  一是对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对招标人具有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未经批准擅自场外交易的等14种行为进行问责。
 
  二对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对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审批备案等8种行为进行问责。
 
  三是明确问责方式。采取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6种方式进行问责。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