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甘肃省明确药品采购19种失信行为

作者:金奉乾 发布于:2016-08-08 09:08:56 来源:西部商报
  为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和市场清退制度。8月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联合印发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和药品采购企业19种失信行为。同一配送企业有3次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警告、不良记录之和大于等于10次者,取消该企业在甘肃省的配送资格,企业纳入黑名单,2年内企业不允许参与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管理办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诚信等级统一划分为诚信、守信、警示、失信四级,相应标示为A、B、C、D四级。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