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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政府采购新闻回顾Top10(8.1-8.7)

作者:刘浩整理 发布于:2016-08-08 08:20: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国家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总结前期阶段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深化试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及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交流经验和建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于8月2日在京召开了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深化试点工作交流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张治峰,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法规一处副处长赵成峰,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小林出席会议。参会代表共130余名,分别来自中央企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属交易平台试点及企业第三方交易平台试点等单位。
 
 
  近日,中央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就2016年度中央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编号为:GC-HG160515。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招标公告中了解到,本次招标采购人为民政部,招标内容共分18包,总预算金额13485万元。
 
  本次项目将于2016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1楼开标室准时开标。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该省印发了《关于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具体针对哪些内容进行了规范呢?
 
  “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规定,我们在这此基础上进行了规范,比如: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改单一来源采购需要哪些程序?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有哪些?单一来源采购哪些内容须公示?此次印发的《通知》对此均进行了明确,并制定了表格,采购人、评审专家只需按表格填写即可。”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建明告诉记者。
 
  根据《通知》,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报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前,应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请专家论证和进行公示时,3名以上专家论证意见和公示内容均要以表格形式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保证内容完整,方便社会监督。
 
 
  近日日,《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当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将施行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招标投标范围、监管方式、诚信体系建设等作出了规定,以法治手段推动招标投标行为在阳光下运行。(来源:重庆日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了解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昨日发布《关于暂停广州市范围内省直政府采购相关活动的通知》,根据广州市三防总指挥部《广州市防台风防汛全民动员令》的通知,按照在广州市范围内实行“三停”(即停工(业)、停产、停课)的要求,在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暂停广州市范围内省直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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