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政府采购新闻回顾Top10(8.1-8.7)
作者:刘浩整理 发布于:2016-08-08 08:20: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尤为注意的是,《意见》中提到,要坚持“放管服”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要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一)改进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财政部要简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调剂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流程。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要切实做好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追溯。(二)优化进口仪器设备采购服务。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继续落实进口科研教学用品免税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财政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发布《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研究制定了《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被列入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
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
《通知》中明确,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中的数字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视墙(拼接显示器)、监视器,以及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
《通知》提到,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关于何时执行本次节能清单,《通知》中也给出明确要求:在本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竞价操作行为,强化合同和履约管理,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采购预算少于5万元(不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采购预算不少于5万元(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当在竞价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选择确认成交供应商;逾期不确认的,系统自动确认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办法》强调,供应商对网上竞价需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在报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和国采中心提出。
《办法》还对供应商的处罚事项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为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最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推出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代理限时办结制度(以下简称“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度对项目接收、委托合同签订、采购文件编制等提出了明确的“2323”限时办结要求,即计划委托后,相关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取得联系;采购人需求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代理合同签订、立项并落实到人;标书编制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标书初稿并发送给采购人,采购人修改返回后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标书基本定稿后,3个工作日必须完成标书审核和公告发布。
在推出“限时办结制度”的同时,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在工作人员中全面推行对采购当事人做到“接待热心、释疑耐心、服务诚心”,对采购工作做到“学习用心、工作细心、办事公心”的“六心服务”,深受采购人和行政监督管部门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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