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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政采法律宣讲被财政部列入"五年规划"

作者:刘浩 发布于:2016-08-05 09:17: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财政部网站了解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财政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发布《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研究制定了《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通知》中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各专员办要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造性地抓好组织实施,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确保顺利实现和完成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要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管理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要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财政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加大对财政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财政部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
 
  要根据财政工作实际需要,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传播财税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建设法治财政文化,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顺利实施全国财政“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中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被列入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
 
以下为《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全文——
 
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财政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水平明显增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推进,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面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新形势、新要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为做好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财政“七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目标
 
  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财政精神,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财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财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
 
  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全面实施全国财政“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财税法律知识和财政制度政策,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分享公共财政建设成果。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理财有机结合,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普法。根据不同地区、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切实增强财政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问题导向,践法于行。立足工作实际,准确查找财政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施策、着力解决,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典型引路,创新发展。培育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载体平台、方式方法创新,更好地适应财政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领域、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领域、依法行政领域、市场经济领域、民生领域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紧密结合财政工作需要,重点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各单行税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税法律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重大财政制度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努力使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以宣传财政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推动法治财政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财政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社会公众积极拥护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推进“财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财政理念深入人心。引导法治财政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培育法治财政文化精品,探索建立法治财政文化教育基地。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财政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财政文艺演出和宣传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财政文化的需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为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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