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子化政采管理办法获评全国创新制度
作者:杨栋 发布于:2016-07-07 15:15: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长沙电子化政采管理办法被评为全国创新制度
2016年6月29日至30日,第十一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在长春市召开。经组委会评定,长沙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的《长沙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创新制度”,成为长沙市在政府采购领域积极改革创新的又一张突出“成绩单”。
长沙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勇于创新,结合本地区和部门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制度建设,努力做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签名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长沙市财政局印发了《长沙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本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改革部署,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改变了传统的政府采购电子化自由随意操作的现象,使得电子化政府采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办法》构建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也进一步促进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发展,奠定了“互联网+”时代政府采购市场良性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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