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以“四个转变”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近期,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水平,岐山县财政局以“四个转变” 促进全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将重项目实施向强化采购管理和项目实施并重转变。采购管理事关全县政府采购的质量效果,要通过加强采购的监督管理来规范项目的实施,特别对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要求招标机构按规定进行标前论证、采购信息网上公告、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公平公正评标、招标结果公示、及时处理质疑、按规定签订合同等。
二是将重采购程序向采购程序和采购效果并重转变。针对目前出现的采购程序合法有效,但采购效果不理想,甚至出现高价采购,超标采购的情况,我们要求采购单位做好标前论证,按政策合理确定采购标准,公平公正评标,达到物有所需、物有所值,使采购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将手工操作向电子化操作转变。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对公开招标项目的采购信息必须在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评标专家通过省、市后台实现网上随机抽取,密封打印。体现公开招标的竞争性、公平性。
四是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国务院确定的一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经济改革的事项,财政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按上级要求积极联系编办、工商、民政、监察、审计和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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