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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发布征集政采评审专家的函

作者: 发布于:2015-06-08 09:36:15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网

  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函

  有关部门单位:

  近年来,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发展,现有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已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征集新的评审专家入库。经我局研究决定,对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更新扩容,敬请对所属系统、部门、单位的专业人员予以推荐。非公单位、自由职业的专业人士可以自荐。征集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一经选用,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支付相应劳务报酬。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条件

  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5.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评审专家征集范围

  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需征集补充的评审专家:

  1.办公类: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网络设备;通用软件;电器设备;视频会议设备;电梯、起重机、中央空调机组、锅炉等特种设备;公务制服;软件开发设计及升级;图书等;

  2.工程类:建筑设计、地质勘测、工程监理、工程建设;管网设计、施工、维护;园林绿化、维护;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特种设备安装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其它工程等;

  3.服务类:公共文化、体育;保险、法律、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环卫、保安、会议接待、印刷、物业管理等;

  4.专用设备类:教学技术装备;医疗设备器械;分析检验监测设备;灯光音响;消防设备;环保、环卫设备;工程机械;电力设备;通信设备;农林机械;城市公共设施等。

  专家专业可细化。如医疗器械类专家,可细化至各类检验、化验、影像设备,医疗基本装备等。

  三、征集程序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

  1.单位推荐的评审专家,由推荐单位填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推荐表》。

  2.个人自荐,由本人持个人身份、专业资格证明证件,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申报。

  3.部门单位推荐和自荐的人员,经市财政局审查确定为正式人选后,纳入政府采购专家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四、具体事项

  1.评审专家推荐、自荐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2.承办科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3.办公地址:将坛西路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13号

  4.联系电话:2514015

  5.联系人:刘坤手机号:18509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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