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定点采购先"招人"后"招物"
过去,山东省济宁市政府采购的工作不仅要先询价,还要公告和专家评审等流程,而随着通过推行小额工程和服务试行定点采购、定点商城采购等一系列创新采购的新模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绩效,采购过程也更透明。
“对小额工程和服务试行定点采购是济宁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之一。” 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肖善良表示, 为解决小额工程和小额服务项目“采购难”的问题,该市在2014年底启动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招标工作,确定了66家定点供应商。涉及智能化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等5类工程和3类服务。“肖善良介绍到,对于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小额工程和3万元(含)以下的小额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在满足项目所需条件的定点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对于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小额工程和3万元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小额服务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定点采购管理系统发布采购需求和竞价信息,定点采购供应商参与竞价,按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于此同时,建立竞争不充分时应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采购的退出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评价机制,确保采购公开、公平。通过这种新模式,降低了小额工程和服务采购成本,缩短了采购时间,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便采购人采购,对部分通用且价值较低的货物,济宁市在2013年就推行了定点商城采购试点。第一期试点,通过公开招标产生了15家定点商城,涉及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及耗材、试听及采编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4类货物,试点时间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采购人在定点商城选择所需商品,通过定点商城管理系统发布竞价信息,定点商城参与竞价,按最低价成交原则产生中标供应商。通过这种新模式,既让采购人能采购到满意商品,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采购效率。
为加强定点商城监管,该市还出台《济宁市市级定点采购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济财发〔2013〕120号),引入采购人对定点商城的评价机制,促进定点商城更好地为采购人服务。目前2015-2016年度定点商城供应商也已通过公开招标产生,本期共确定供应商94家,供应商参与积极性越来越高,也保证了定点商城的有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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