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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培训采购人 重点强调五个主体责任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6-05-13 10:11: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5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财政局举办2016年市直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据了解,该局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旨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该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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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现场
 
  玉林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出席开班仪式,会议传达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政府采购视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采购人进一步履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履约情况验收、采购信息公开’五个主体责任”。
 
  目前,玉林市政府采购程序逐步趋于规范,但实践中依然存在一些“重采购立项和采购过程、轻合同验收,重资金的申请和支付、轻采购结果评价”的现象,导致采购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出现假货和盗版,归根结底是验收缺位。所以,在日常工作中,采购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履约验收这项工作,进而加强采购结果的评价管理。通过验收,可以倒查采购活动是否严格执行了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是否合理确定了采购需求,有无超标准采购、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等,最终能否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除此之外,采购单位还应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在培训班上,玉林市财政局采购办相关负责人通过对比《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其他规章文件,介绍了采购人的职责和义务及禁止行为,同时对2016-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进行详细讲解,并对主管预算单位和采购人在采购业务系统中应负的责任及关键环节进行了剖析。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此次培训的内容还包括采购业务系统操作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系统操作培训。玉林市市直一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以及二级机构政府采购经办人共计300余名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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