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区强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
作者:赵长宝 发布于:2016-04-27 13:45: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进一步促进招投标代理市场健康发展,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结合区情实际,在专家论证及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日前下发《淮安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细则的通知》,切实加强代理机构监督管理。
该细则较之修订前主要有三大明显变化:一是取消入库管理,放开代理市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和《江苏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取消了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理机构名录库,即具备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均可接受委托开展业务。二是取消诚信保证金制度。对在全区开展政府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不再收取诚信保证金,只须提交签订诚信承诺函。三是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过程管理。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实绩的评估和考核,通过严格按照省动态考核办法、区考核管理细则进行双重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代理质量,使代理机构在市场的竞争中自行优胜劣汰。(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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