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布2016年财政经济建设工作要点
作者: 发布于:2016-04-20 08:03: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财政厅2016年财政经济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确定2016年青海省全省财政经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同时对今年财政经济建设的工作要点细分为19条,明确各要点内容。以下为《要点》全文——
青海省财政厅2016年财政经济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财政经济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强管理;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继续扩大有效需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撑经济稳定增长
(一)积极争取中央专项支持力度。继续把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作为首要任务,紧紧抓住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一带一路”以及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研究和挖掘特殊性因素,确保中央专项同口径不低于上年水平。
(二)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继续采取预拨资金、整合专项、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重点支持西成铁路、格库铁路、祁连机场建设和格尔木机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巩固和扩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推进黄河干流防洪、蓄集峡水利枢纽、人畜饮水安全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支持以高速公路网和国省干线为重点的公路建设,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东部城市群、藏区公益性项目、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川甘青平安与振兴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申报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进一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
二、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四)加快工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继续加大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企业去产能、降成本、上技改、补链条、强管理、促创新,打造市场竞争新优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五)着力化解过剩产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去产能,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落后产能平稳有序退出。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等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配合做好富余人员安置等相关工作。
(六)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健康养老、研发设计、商务咨询及生产性服务平台等服务业加快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促进服务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七)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好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做好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工作;完善我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推动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环境保护与治理
(八)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进中国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继续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生态保护建设、环青海湖综合治理、重点湿地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专项工程,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九)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力度,继续支持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推进重点景区、重点交通沿线、城镇周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支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十)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继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努力增加新增耕地数量,不断提高耕地质量,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一)大力支持节能降耗工作。支持企业利用余热余压、低压无功补偿等节能技术降低能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落后产能平稳有序退出。进一步推进居民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支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
四、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加强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管理。盘活粮食风险基金,推动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提高安全储粮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做好农药、化肥、肉等省级重要商品物资储备补贴工作,保障市场有效供应。
(十三)做好稳控物价工作。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落实政府平价粮油投放财政补贴政策,继续支持平价商店、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消费需求。
五、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十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推动以财政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转变,通过统筹整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及增加预算安排,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工业经济体制增效和循环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及实施方案包装设计等前期工作。
(十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支出的安全性、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督促相关部门细化预算编制,落实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十六)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对“美丽城镇”、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大气污染防治等重大专项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部门综合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及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
(十七)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专项资金实行事前公示,提高项目资金安排的透明度。做好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财务核算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作用,实行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把从严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规矩意识,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十九)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财政经济知识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三基”建设,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和强化为民理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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