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四项措施对政采项目需求和验收齐抓共管
作者:崔卫卫 通讯员 陈雄 发布于:2016-04-13 08:56: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四川省绵竹市财政局获悉,为了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确保采购项目需求科学合理,使采购结果实现物有所值,绵竹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切实有效地加强了对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向绵竹市市级各部门、各镇乡转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使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是抓住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通过对采购人会议培训、现场解答、电话答疑等灵活、有效的工作方式,提高采购人做好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的工作水平,督促采购人严格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三是抓好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的工作细节,从工作细节上做好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工作。绵竹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书面报送采购需求论证的项目、具体内容、预算金额、论证的专家和专业人员、严禁事项、资料留存归档等内容;要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要有验收小组、验收方案、验收纪录、验收报告及验收内容、验收签字确认等具体工作事项;认真审核和加强督查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的具体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给采购人指出、督促采购人纠正。
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采购项目需求是否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履约验收的验收方是否开展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方验收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验收方是否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内容控制管理制度;验收方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报告和处理等。
通过以上四项具体措施,绵竹市财政局切实保障了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这两个关键环节,避免了政府采购暗箱操作、质次价高等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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