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水:五措施确保政府采购质量
建水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政府采购质量。
一是做好采前服务工作。加强与各采购单位联系,对所采购的货物规格、参数进行严格把关,严审是否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参数、编制采购文件,确保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
二是正确把握采购方式。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和采购参数的复杂性审批采购方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不同形式的政府采购,规范运作程序,严肃开标、评标纪律。
三是完善采购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格式、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内容,经审核后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等媒体发布,确保采购信息的真实、准确、可靠。
四是征集评审专家。从3月5日起面向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住建省州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征集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一般设备、专用物资及设备等七个方面的评审专家,确保政府采购业务评审质量。
五是严把供应商资质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厂家授权书、企业的资信情况进行预审。并要求参与竞争谈判和公开招标的供应商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出具县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坚决“封杀”不诚实守信、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杜绝不合格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1—3月,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实现采购预算285.09万元,完成政府实际采购金额233.80万元,节约资金51.3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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