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打造政采管理“新常态”
泰安市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工作,依法解决政府采购中的突出问题,从四个方面打造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新常态”。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推进采购过程透明化。从“纵向”上实现对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评审意见、定标结果和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的公开,从“横向”上实现对政策法规、监管制度、动态考核、违规处理、供应商、代理机构基础信息及失信记录的公开,建立起覆盖政府采购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机制。同时,开通全国第一个市级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是健全内控机制,推进过程控制常态化。在全市推行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制度和采购专管员制度,从采购人、代理机构两个层面建立对采购过程的控制机制,把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作为推进制度转型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实现对采购过程的控制由“监管推动型”向“自我控制型”的转变。
三是完善标准化体系,推进采购执行专业化。按照“先规范、再转型”的改革思路,把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作为推进制度转型的基础性工作,制定采购需求编制基本规范,出台《政府采购常用文件范本》、《公开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范》、需求报告范本等5大类共计33种的文件格式范本,重点引领代理机构执业重点转型,促进专业能力提升,实现执行专业化的目标。
四是抓好平台建设,推进业务流程电子化。积极打造电子化监管与操作控制、“网上超市”交易、代理机构基础信息管理和供应商基础信息管理“四大平台”,实现对采购过程的有效监督和对重要节点的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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