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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着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03-10 10:20:37 来源:

 

  崇明县财政局着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主要采取财政牵头,中介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方式,2014年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制度建设、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在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均达到市财政局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2014年,县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制度。县府办转发县财政局制定的《崇明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成立崇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崇明县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方案》、《关于崇明县预算绩效评价和跟踪的工作规程》、《关于加强委托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跟踪)管理的意见》、《关于制定崇明县聘请绩效评审专家及专家组的职责要求》。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各方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牵头科室,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在绩效评价开展过程中,邀请县人大、政协、监察、审计等预算绩效管理监督部门的相关领导作为评审专家对本年度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同时年中不定期将本县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汇报。各部门根据《崇明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工作职责,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是依托信息系统,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依托县“金财工程”财政业务信息化处理平台,在预算编制模块中引入绩效目标管理功能,204个县级预算单位进行了2014年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申报。2014年11月,5个县级预算主管部门和18个乡镇人民政府试点应用了市级开发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23个单位分别填报一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为2015年开展绩效跟踪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四是按照年度计划,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在绩效目标申报方面,2014年,预算部门(单位)实际申报绩效目标项目157个,覆盖率达48.47%。超过年初《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中预算绩效目标比例不低于45%的要求。在开展绩效跟踪方面,2014年度开展绩效跟踪项目7个,资金总量占县本级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覆盖率达20.94%。在实施绩效评价方面,2014年开展绩效评价项目8个,占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的覆盖率达17.39%。在评价(跟踪)结果应用方面,对7个项目绩效跟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偏、调整,收回预算资金1200.45万元,对8个绩效评价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部门(单位)整改,并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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