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以法为据完善政采监管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5-02-01 15:06: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四川省广元市财政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积极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
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核前公示制度、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的审核前公示制度;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增强了透明度。
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广泛征集各类专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等方式,充实评审专家库,截至目前,已有573人进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同时加大对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管理力度,提高评审专家的素质,实现阳光采购。
依法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投诉,同时成立供应商投诉处理评议委员会。
定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考核;通过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和部门支出绩效检查,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法规及程序执行等多个方面检查市级部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据广元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元市加强多县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与指导,出台《广元市政府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原有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进一步扩大购买范围,目前已对"广元市中心城区大比例尺航测单位"、"广元市城区地震小区规划"等项目实施了招标采购。在开展项目的同时,广元市还不断加大对采购人的宣传力度,提倡采购人将符合标准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规模。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干部队伍建设。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契机,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干部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力争打造一支作风过关、业务过硬的优秀监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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