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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搭建信息发布互动"微桥梁"

作者:王冰梦 通讯员 文峰 发布于:2015-02-01 11:21: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快用微信扫描'泰安政府采购'的二维码,以后在外出差也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泰安市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了。"12月19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的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的现场看到,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代表在发布会上都纷纷拿出手机扫描,成为了该平台的订阅用户。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刘国琴、泰安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参加会议并讲话,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邓继胜主持会议。
 
  信息公开将向多元化发展
 
  "泰安市采购工作一直富有首创精神,早在《预算法》修订之前,就已经实现了对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全方位公开,不仅符合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大方向,也充分体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前瞻性。"刘国琴在发布会上表示,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运行,是对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又一次重要尝试。采用无线网络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代表着今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的新趋势。
 
  李诚实在会上也表示,经过2个月的开发建设,泰安建成了山东省第一个地级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网站与微信平台的数据实时对接、信息同步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延伸信息服务内涵、促进信息充分对称的一次重要探索。政府采购作为财政联系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为用户和群众提供免费、实时、准确、方便的信息服务,是应尽的职责,也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客观需要。
 
  微信平台促便捷交流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也是新《预算法》做出的明确规定。自去年以来,泰安市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导向,有序推进"透明财政,阳光采购"平台建设,目前已经在纵向上实现了对采购需求、采购信息、采购文件、评审结果、采购合同的全流程公开;在横向上,实现了对政策法规、监管制度、违规处罚和供应商、代理机构基础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得到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各届的充分肯定。
 
  "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群体主要包括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监管部门以及关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界群众等,公开内容除相关政策法规、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示等信息外,还绑定办公应用平台,向评审专家、代理机构项目经理、采购专管员等特定群体发布通知通告,提供政策解读,开展业务培训等服务。"邓继胜表示,该平台借助先进的无线网络媒体和"聚合引擎"开发技术,对政府采购信息实施动态采集、实时推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提供的点对点应答、在线留言和问卷调查等功能,用户可以对监管部门发布的采购信息随时提出问题和建议,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平台向全体用户或单个用户作出回应,从而实现信息的交流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打开"泰安政府采购"微信界面后看到,该平台展示设计了九项信息查询功能,同时绑定了办公应用平台和微网站,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以及关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界群众。只要通过手机和其他移动终端关注"泰安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平台的公众服务号,或者直接在微信中扫描二维码,即可随时随地查询、了解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真正搭建起信息发布和交流互动的"微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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