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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财政局四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5:11: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落实“六权治本”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柳林县财政局以省市有关文件为依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顿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制定下发《柳林县财政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程序、备案要求、办理时限,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以及依法处理违规行为等事项,并要求开展双向评价,即评审专家对代理机构作出评价的同时,代理机构也要对专家作出评价。
 
  二、编实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和《柳林县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将政府采购预算细化到具体的采购品目、数量、标准及采购金额等。
 
  三、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县财政局不再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改为在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四、实行政府采购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与采购人的联系与沟通,强化采购人内部监管职责,实现政府采购统一规范管理。
 
  通过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简化工作流程,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当事人责任,进一步解决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效率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不断促进政府采购行为在阳光下透明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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