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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财政局落实采购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15:05:36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响应我国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目标的要求。阜康市财政局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方面给予积极的政策导向和倾斜,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设置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小型微型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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