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财政局开出2016年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第一单
作者: 发布于:2016-03-09 14:03: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该项行政处罚行为是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而决定的。发现某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证书涉嫌造假后,襄阳市财政局通过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以及致函请求供应商所在地颁证机关协查核实,以投标文件、检索结果、科学技术奖励文件、颁证机关复函等材料为证,认定该供应商提供外观专利和科学技术进步证书系虚假伪造材料。在依法履行复核审查、行政处罚告知、决定文书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
襄阳市财政局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践行依法理财的具体体现。对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进一步维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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