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科学管理采购计划?呼和浩特市这样做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起,该市财政局不再审批政府采购计划,对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以下简称“呼和浩特市采购科”)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购计划编制包含项目类别、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采购预算、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和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等内容。
预算单位填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退回单位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将《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报给该市财政局备案。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的采购计划按季度进行编制,预算单位主管部门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其中,第一季度在预算批复后10日内,将采购计划汇总表报送该市财政局备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采购计划,该市财政局会在下一季度开始前,提出整改意见,反馈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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