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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监管基础性工作为何受好评

作者:万玉涛 通讯员岳申 发布于:2016-03-25 14:02: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江苏省有针对性地组织分类培训,并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性发展。2015年,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处”)有的放矢的一些基础性监管工作也受到了有关各方的广泛好评。
 
  看重素质 分类培训1800余人
 
  为了进一步解决采购一线操作集中反映的问题采购处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着力提升采购队伍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我们最先做的是调研,要了解问题才能想出解决办法。”采购处处长戴明辉说。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他们专门到江苏省教育厅等部门调研交流,加强对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调研指导。同时,还对社会组织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组织机构状况,以及批量集中采购等综合工作进行调研。提升采购质量的第二件法宝是开展全省采购干部培训。2015年全年江苏参加培训的省市县采购干部达200余人。通过举办全省采购干部培训班及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培训班等,加强了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统计指标、编报方法及报送口径的学习培训,提高了全省采购干部的业务能力。社会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之一,也被列为江苏培训工作的重点对象。江苏依托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资源,举办了两期社会代理机构培训班,全年社会代理机构参训人员达1600余人,就《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最新规定、采购从业规范、投诉救济等安排专题授课讲解,提升了江苏省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
 
  重视考核 旨在提升服务质量
 
  监管是采购处的看家本领,2015年,采购处组织的三项政府采购工作考核也取得了积极效果,有力促进了采购服务质量的提升。第一项是开展集采机构考核。采购处会同江苏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处室和单位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两个江苏省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分五个方面25项内容进行考核。省级预算单位考核也是江苏201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对江苏省公安厅、体育局、消防总队等三家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规范了采购行为,提高了服务质量。”戴明辉说。江苏还开展了市县工作考核。对江苏省各市、县2014年度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行考核,印发考核通报,对9个省辖市、32个县(市)予以表彰,激励了市县工作创新,提升了各地监管水平。
 
  严格检查 妥善处理投诉
 
  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是江苏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对4个省级部门8个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分析原因、全面整改、完善制度,强化了预算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和严肃性。”戴明辉向记者介绍。
 
  与此同时,对于投诉信访的处理,采购处也非常重视。据了解,采购处2015年共收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9起,依法受理9起,下发处理决定书8起,1起还在处理中;收到举报、公众信箱、人民来信等26封,均已按规定处理;针对供应商投诉事项共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9次,配合厅政策法规处做好2起政府采购应诉和1起行政复议工作,有效规避和防范了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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