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规范批量集中采购以外零星办公设备采购行为
作者:丁亚勇 发布于:2016-03-15 15:58: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南通:规范批量集中采购以外零星办公设备采购行为
为做好零星办公设备的采购工作,更好地服务政府部门的运转,南通市财政局规范管理与提升效能并举,从2016年起,将批量或单项10万元以下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空调等22个品目)交由部门、单位自行采购,为确保改革后的采购工作公正、合规,该局制订了《南通市办公设备单位分散采购管理办法(暂行)》,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加以规范。
二、事中的采购环节。明确采购人应建立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拟购设备是标准配置、有标准定额的,且与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期批量集中采购结果一致的,原则上实行跟单采购,采购人以批量集中采购成交价作为上限直接与本期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近期无此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成交或所购设备非标准配置、无标准定额的,由采购人自行询价采购,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询价供应商不少于3家。为确保采购过程留痕、可查,明确采购人应填列《办公设备自行采购情况表》,同时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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