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政采监督检查哪些经验可借鉴
作者:见习记者 柏玲 发布于:2016-03-09 10:20: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检查不仅可以看到采购人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而且还可以了解到供应商参与的情况,比单独对采购人或者供应商实施检查,效果更好。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是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的保证,也是镇江推进阳光采购的重要保障。” 江苏省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朱朝阳向《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记者如是介绍镇江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的初衷。
记者从镇江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每年年初都会对上一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周期性的监督检查。
据朱朝阳介绍,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我检查。今年自我检查的时间为2月18日~3月1日。自我检查后,镇江财政局再从综合测评、档案管理测评、信息管理测评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每方面都采取百分制单独考核。
“每一个方面我们都有详细的测评标准。检查环节,由采购代理机构结合考核内容自己介绍三方面的执行情况后,镇江市财政局再调取相关的采购档案进行现场检查,如通过对采购档案,检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情况、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法、科学、合理、完备等;而对于档案管理测评的检查,我们会查看采购档案中是否有缺项。政府采购档案是事后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很看重档案管理情况。” 朱朝阳说。
在朱朝阳看来,抓好监督检查可以引导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采购,可以及时纠正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的偏差。据了解,镇江市财政局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不仅仅是一年一次的周期性检查,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开评标过程中,镇江市财政局会对重大项目进行现场监督。镇江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代理机构3000万以上的项目都必须报该局备案,财政局对这样的重大项目都会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对涉及民生的项目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项目也会进行现场监督。通过现场监督推进政府采购执行环节规范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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