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区:政府采购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作者:赵长宝 发布于:2016-02-22 09:15: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建立公共财政管理目标和财政改革发展中心,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并重,着力构建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区实际的政府采购制度,努力实现了政府采购“四个转变”,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了政府采购事业新局面,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而且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腐倡廉,以及推动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彰显了制度的先进性和蓬勃的生命力。
一是在职能定位上,从注重完善监管职能向同时强化调控职能转变。政府采购管理要在继续深化对采购活动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发挥好政府采购作为财政监督手段、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进一步体现出公共财政政策工作的目标指向。
二是在管理体制上,从注重巩固“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向同时突出预算部门的执行主体责任转变。既要从采购活动监管角度,又要从预算执行监管的角度,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明确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职责。要继续推进完善“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处理好集中与分散的关系,同时充分发挥预算部门在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履约及采购政策实施中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职能作用,完善符合《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规定要求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职责体系。
三是在管理方式上,从注重行政监管手段的完善向综合运用市场机制转变。一方面完善行政监管手段,充分运用财政、审计、监察等多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努力促进竞争、明确规则、公开信息及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同时,还充分重视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市场特点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招投标规则及评分办法,以最终形成有利于采购市场规范与发展的政府采购品牌选择和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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