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溧阳市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20个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0:13:25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3]175号)要求,江苏省溧阳市不断加强预算计划管理,合理制定实施方案,依法选择购买方式,科学制定购买文件,周密组织购买活动,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健全绩效与监督管理制度,2015年共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20个,圆满完成了省财政厅要求的县(市)不少于8个的任务。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逐步提高购买服务意识。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推行难度较大的系统工作。自2014年溧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溧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和我市财政局印发《溧阳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操作办法(暂行)》以来,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越来越重视、理解和支持,再加上我市财政局在各大媒体报纸上的大力宣传,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很多单位都会主动打电话咨询有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事项,并且积极将一些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有力推进了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是积极拓宽政府购买范围,多样选择购买服务方式。2015年,我们在水利管理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公共服务等领域共选择了20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金额达2594.412万元,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主要包括溧阳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和水平衡测试综合服务项目、溧阳市数字城管事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溧阳市“平安护民工程”视频监控建设与维护服务项目、溧阳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受理中心服务外包项目。购买服务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三是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为了使实施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能真正体现专业化水平,我市根据购买服务的性质特点,充分考虑各项服务的不同需求,对购买服务承接机构设置了一定的资质认可或职业许可证。如承接溧阳市人民医院新院工程能效测评项目的公司必须具备综合一级能效测评资质、获得CNAS建筑节能和建筑设备检查的认可机构、同时具有医院绿色建筑三星运行标识的检测和能效测评经验、获得省部级建筑领域奖项的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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