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永吉严把“三关”打造阳光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6-01-28 15:45:10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初审关”。各采购单位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品种、型号、规格、配置、质量、技术、维修等相关指标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经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署数量及资金支付意见。截至目前,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已初审政府采购资金2.1亿元,对不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和高于市场价格的予以剔除,节约资金1,890万元。
二是“复审关”。由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对采购项目进行复查,即对采购单位的“货物验收单”、支付资金意见以及项目的委托采购单位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署采购意见。
三是“终审关”。财政国库科严格审核“初审、复审”资料,并仔细核对项目预算安排、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发票、采购单位意见等资料,确认无误后支付货款给供货商,确保货款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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