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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金四举措并举做好采购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1-21 17:58:31 来源:财政部网站
  江西省瑞金市采取多项措施,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一、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二、规范政府采购过程。一是公开发布信息。所有采购项目都在瑞金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二是签定合同。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定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三是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验收方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进行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四、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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