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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推进“阳光采购” 节约资金1.94亿元

作者:区锦妮 何莉莉 发布于:2016-01-21 10:44:19 来源:中新网广西

   广西贵港市阳光采购

广西贵港市推进“阳光采购” 节约资金1.94亿元。

 

  2015年,广西贵港市坚持抓好内控与外控齐步走,全面推进“阳光采购”工作。据统计,全年政府采购预算44.6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2.59亿元,增长41.5%;节约资金1.94亿元,资金节约率为4.34%。

 
  据介绍,贵港市财政局变内部管理“日常化”为“制度化”。明确采购科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公开代理机构信息,制定日常抽查制度,对代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等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规范采购代理行为,并于3月至8月开展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联合检查。
 
  贵港市财政局表示,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遭到投诉和举报时,贵港市财政局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问责,实施联合惩戒,并将处理结果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
 
  此外,贵港市财政局出台《贵港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每年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年度考核、不定期日常考核,对全市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6个,主要考核代理机构是否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是否一致、评标专家组成员数量是否合法等74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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