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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三项标准选拔评审专家

作者:刘学莉 发布于:2015-05-14 09:40: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青海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关于公开招聘青海省政府评审专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向全省公开招聘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招聘主要以专家职业道德,专业水准、接受监督三方面作为选拨标准。
 
  对于此次招聘评审专家具体要求,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蔺华藏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首先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应聘专家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评审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其次是提升专家评审水平,应聘的专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并且要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咨询和论证工作;再次是为了保证政府采购监管与专家不脱节,要求专家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据蔺华藏介绍,目前,青海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里有1235名评审专家,为了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规范管理,青海省财政厅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知识培训;另一方面不断修改完善《青海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制定《青海省财政厅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程》,在规范专家管理手段上,增加一些强制性的规定,以增强其强制力和适用性。
 
  为了有效防范不法采购行为,更好地发挥评审在采购中的重要地位,青海省财政厅加强评审现场、评审工作的监管,着重强调专家进行独立评审规定,一些重大项目的采购活动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评审全过程监督。并且公布所有招标项目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让供应商及社会公众监督,从而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公正透明。
 
  提高政府采购质量,确保对评审专家管理的及时、便捷和高效,青海省财政厅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把原来单一的专家抽取系统,建设成了一个包含专家网上注册、语音自动抽取、信息保密增强和专家动态监管于一体的专家抽取和管理系统。
 
  在评定方式上,青海省财政厅组成专家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对具备评审专家资格的专业人员发放《青海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之后每两年对所聘专家资格审核一次,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青海省财政厅今年还出台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办法》,从资格、考核及考核结果和处罚上对评审专家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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