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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深圳如何推出全新电商采购模式

作者:王少玲 通讯员 赖凌翔 邵洁笙 发布于:2016-01-07 15:09: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从2016年1月1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正式进入“互联网+”时代,对深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部分品目商品强制实行电商采购,同时建立网上商城,供采购人选购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商品,充分发挥电商采购在产品可比、价格监测、同步更新、杜绝专供、公开透明、方便快捷和节资提效等方面的优势。
 
  自2014年4月份至今,深圳市本级通用类货物采购取消原有协议采购和预选供应商制度,全面实行商场供货和引入电商采购。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以实体商场为主、电商为辅的商场供货方式,在规范政府采购渠道、减少特供、专供商品等方面取得了积极地成效,但也存在采购价格偏高、监管难度较大、品类不够丰富等问题。
 
  不同限额标准选用不同采购方式
 
  对于实行电商采购范围的品目商品,其采购方式如何选择?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在入围电商中直接下单采购,也可采取指定品牌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推荐至少3个品牌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既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推荐至少3个品牌公开竞价;对于批准超配置标准采购的商品,或电商不能满足需求的商品,采取竞价方式采购。
 
  此外,对于电商采购范围以外且在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系统提供了采购和比价的平台,实体商场、电商、代理商等可在平台上展示商品,充分竞争;采购人既可在网上商城购买,也可自行购买。电商采购范围以外且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则实行公开招标。
 
  电商采购突出五大特色
 
  为进一步深化商场供货改革,在全面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深圳市财政委联合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推出全新的电商采购模式。
 
  该负责人表示,全新的电商采购凸显五大特色,表现在:
 
  一是切换“主力”。通用类商品从“以实体商场为主、电商为辅”转化为“以电商供货为主、实体商场为辅”,更好地发挥电商的优势,且与目前各地陆续推出的电子商城改革相适应。
 
  二是提速、提效。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20种品目商品实行电商采购,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电视机、摄影摄像器材、办公用纸、网络设备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并且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如办公用品、办公文具、配件耗材、日用商品等,不再限制采购渠道,给予采购人更多的采购自主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三是扩大电商范围。通过招标确定了深圳史泰博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家电商企业。
 
  四是充分比价。对电商供货的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商城二期系统提供了不同电商的价格对比,同类型商品可直接对比价格和服务,便于采购单位下单选购;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小额零星商品,网上商城二期系统也提供了采购和比价的平台,实体商场、电商、代理商等均可在平台上展示商品,实现充分竞争;采购单位既可在网上商城购买,也可自行购买,不限制采购渠道,给予采购单位更多的采购自主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五是加快付款。电商采购采取“月结转账”和“刷公务采购卡”两种付款方式,供采购人和电商选择,其中,“月结转账”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以送货单签收日期为起算点),提高付款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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