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银川:三成以上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

作者:金彩霞 发布于:2015-05-12 09:35: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 目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推动的工作。鉴于政府采购所具有的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转型的作用,及支持新兴产业、环保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成为各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阵地。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财政局也出台了《银川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政府采购领域对银川市的中小企业给予切实扶持,《办法》将于6月1日实施。

  《办法》明确规定要在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相应的份额和合同,要求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本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这给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机会。

  《办法》还规定,同等条件下,采购人应当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另外,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办法》还规定,参加银川市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免收招标文件工本费。对于已在银川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已签订采购合同满5份或者中标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参加投标,视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减少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

  这些措施将在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