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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协议供货电子化 系统自动发布中标公告

作者:董莹 通讯员 温辰生 发布于:2015-12-14 16:18: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衡水市<a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政府采购</a>协议供货项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

衡水协议供货电子化 系统自动发布中标公告

 

  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政府采购工作中人为因素干扰,衡水市依托互联网,设计研发了网络版“衡水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并在《衡水财政信息网》、《中国衡水》、《衡水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等网站上设置了链接窗口。衡水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河北全省政府采购研讨会上分享了他们的具体做法。

 
  据衡水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是通过互联网以及短信方式与相关单位和供应商对接,提前将协议供货中标目录、商品型号、最高限价植入系统中,采购人在系统中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和相应的协议供货商类别,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和资金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向所有该产品协议供货商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通过互联网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规定程序选择成交或废标,并发布结果公告。具体做法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定人定岗,确保采购信息安全有效。采购单位确定至少1名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事宜,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且该人员条件必须符合《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备案时要提交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授权书(加盖公章)。授权书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预算代码等八项内容;同时,市财政局财政资金业务主管科室也要由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复核,以保证采购人的采购信息及时发布。
 
  二是程序严谨,确保信息及时发布。系统采用短信和互联网双通道形式完成政府采购信息自动生成及发布。在《衡水财政信息网》《中国衡水》《衡水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网站开辟《政府采购栏目》,作为采购信息向社会发布的平台。在系统中添加信息自动生成功能,用以完成短信的及时通知。
 
  采购单位按照当年预算安排对实行协议供货的项目进行填报,追加项目须提前与财政资金主管业务科室联系确定后填报,采购需求经财政资金主管业务科室复核通过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采购公告和短信息,短信息将及时发送至采购单位,确保信息不遗漏。交易系统自动完成交易结果,采购人确认后签订合同,验收货物,交易系统自动发布中标公告和短信息。
 
  三是调整协议供货限额标准,扩大系统试用运行范围。为扩大系统使用运行范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结合衡水市实际,将市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限额标准提高到计算机类采购资金30万元(含)、其他类项目采购资金20万元(含)。
 
  据悉,随着该系统的使用,不仅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审批程序,同时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改变了原来采购信息不对等、不公开状况,避免了人为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最大限度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降低了廉政风险,采购人和供应商普遍反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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