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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五个突破打造“阳光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4:16:46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阳光采购

河北衡水市五个突破打造“阳光采购”。

 

  近两年来,衡水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完善采购手段、规范管理方式,采购环境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监控手段进一步强化,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一、取消政府采购定点,在促进市场竞争上实现突破
 
  多年来,为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该市对供应商择优实行了采购定点。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政府采购定点越来越显现出局限性:一是定点采购不利于市场竞争。供应商优胜劣汰,变化很快,没有纳入定点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就没有机会参与竞争,致使政府采购花高价买不到好的产品和服务;二是不容易控制价格的浮动。当市场价格大幅下降时,供应商受利益驱动,不会主动下调供应价格,导致采购不到质量好、价格低的产品;三是“采购定点”成了供应商的“免死金牌”。纳入“定点”后,受利益驱动,就不再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和更好的服务。因此,为了促进市场竞争公开公平公正,适应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自2015年起,该市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零星、分散采购不再实行“政府采购定点”,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竞争,使采购单位能够得到最好、最优、最节约资金的货品。
 
  二、支持中标企业模式化融资,在助力中小微企业参与竞争上实现突破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该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与中国银行、邮储银行、衡水银行等金融部门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共同搭建了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模式化融资平台,推出为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微企业的“采购贷”业务。三家银行本着快捷、简单、优惠、安全的原则,对有贷款需求的中标供应商提供贷款。该业务简化贷款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减轻了企业财务费用负担,解决了中标企业在履行合同中资金难题。同时,也缓解了政府投资工程中,因资金预算计划期长导致的中标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三、实行网络化采购,在规范协议供货上实现突破
 
  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人为因素,该市依托互联网,在全省率先自主研发了网络版“衡水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并在《衡水财政信息网》、《中国衡水》、《衡水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等网站设置链接窗口。
 
  该系统通过互联网以及短信方式与相关单位和供应商对接,提前将协议供货中标目录、商品型号、最高限价植入系统中,采购人在系统中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和相应的协议供货商类别,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和资金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系统自动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向所有该产品协议供货商发布采购信息。供应商通过互联网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规定程序选择成交或废标,并发布结果公告。
 
  该系统的使用,一是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二是减少了审批程序,方便了采购人和供应商;三是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四是改变了原来采购信息不对等、不公开状况,避免了人为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最大限度实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降低了廉政风险。
 
  四、建立评审专家平台,在评审专家管理上实现突破
 
  一是更新充实评审专家库。针对原来评审专家库人员少,专家与供应商容易熟识串通的问题,该市按照定期更新、能进能出的原则,更新充实了评审专家,专家库由2014年的120人增长到目前的518人,其中,高级职称218人,中级职称268人,公务员35人。二是建立了市县共享的评审专家平台。针对县级评审专家少、特殊行业专家稀缺、每次采购都是老面孔的问题,建立了全市统一、市县共享的评审专家平台,不论市级还是县级,每次采购都通过平台在全市专家库中统一抽取评审专家,解决了县级专家少,评审老面孔的问题。三是加强评审专家培训。为强化评审专家素质,该市定期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聘请财政部、省厅政府采购办等专家,对新政策、新业务、新知识以及从业道德,进行讲解,不断提高评审专家的综合素质。四是设立了抽取评审专家工作室。为提高评审专家评标的公平公正性,该市专门设立了抽取评审专家工作室,由甲方代表、代理机构代表、采购监管代表共同参与,在工作室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专家。工作室内设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所有进入工作室的人员通讯工具一律放到储物柜中。待抽取的评审专家到达开标现场后,抽取专家的三方代表才可以离开工作室。五是加强对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监管。为每一位评审专家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每次评审后,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专家的使用信息、遵守评审纪律情况、评审质量情况等,及时登记,汇总后反馈给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作为评价考核专家业务水平、工作质量、职业道德的依据。
 
  五、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阳光采购”上实现突破
 
  一是制定出台了衡水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从公告发布到中标、成交结果的时间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公开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二是实行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和备案。采购人对中标的政府采购合同,经招标中介机构审核后,两日内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7日内到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三是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管。通过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强化招标程序,严肃采购纪律,规范采购行为,实现了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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