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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宿豫 把好“六关”规范政采

作者: 发布于:2015-12-01 13:27: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江苏宿迁宿豫 把好“六关”规范政采

 

江苏宿迁宿豫 把好“六关”规范政采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政府采购严把“六关”,不断规范政采行为,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严把资金落实关。采购单位向区财政局填报采购计划申请后,委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进入采购程序。 二是严把信息发布关。充分利用宿迁市公共资源网、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准确地将采购信息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为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供参与投标的平台。 三是严把采购方式审批关。以采购标的、采购预算、采购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为依据,合理确定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电子反拍为辅,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格局的采购方式。四是严把实施程序监督关。对采购人开标、评标、定标操作的合法化、程序化、严格化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了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五是严把合同备案关。中标供应商确定后,要求采购单位按时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六是严把项目验收关。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三人以上人员验收签字;对100万元(含)重大项目由区纪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技术特殊的,需要在专家库里抽取评委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单位经办人、验收人和领导签字,做为办理资金支付的依据。(宿豫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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